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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质量参数是环境中污染物对人类和其他生物等所产生不良或有害影响的最大剂量或浓度 环境质量基准和环境质量标准是两种不同的概念,环境质量基准是由污染物同特定对象(人 和其他生物等)之间的剂量与反应关系确定的,不考虑社会、经济、技术等人为的因素,不 具有法律效力。环境质量标准是以环境质量为基准,并考虑社会、经济、技术等因素,经过 综合分析制定的,由国家管理机关颁布,一般具有法律强制性。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污染物 容许剂量或浓度原则上应小于或等于相应的基准值。环境质量标准体现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 和要求,是衡量环境是否受到污染的尺度,是环境规划、环境管理和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依据。 2l、环境标准怎样分类?其制定依据是什么? 目前环境标准尚无统一的分类方法。可按标准用途、适用范围等分类。 按标准用途分为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和环境方法标准 按标准的适用范围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 按污染介质和被污染对象分为水质控制标准、大气控制标准、噪声控制标准、废渣控 制标准及土壤控制标准等。 制定环境标准主要依据是:(1)以环境质量基准、环境容量和研究污染物迁移、转化规 律所获得的资料为依据:(2)以区域的环境特点和不同地区污染源的构成及其分布、密度等 因素为依据;(3)以能够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佳效果为依据 2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怎样分级,环境空气质量区怎样划分?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为三级。一级标准是为保护自 然生态和人群健康,在长期接触情况下,不发生任何危害影响的空气质量要求。二级标准是 为保护人群健康和城市、乡村、动植物,在长期和短期接触情况下,不发生伤害的空气质量 要求。三级标准是为了保护人群不发生急、慢性中毒和城市一般动植物(敏感者除外)正常生 长的空气质量要求。全国各地区,要根据地理、气候、生态、政治、经济和大气污染程度, 划分成环境空气质量区。环境空气质量区分为三类。一类区为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 名胜区。二类区为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 农村地区等。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一类区由国家确定,二、三类区以及适用区域的地带范 围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一类区一般执行一级标准。二类区一般执行二级标准。三类区一般 执行三级标准。三级标准为任何环境空气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 23、什么是总量排放标准? 总量排放标准也叫总量控制标准,是国外最近实行的一种环境标准。由于污染物排放 只规定了各种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容许浓度标准,而没有规定环境中污染物数量,也没有考 虑环境净化和容纳的能力,这样在污染源集中的城市和工矿区,尽管各个污染源排放的污染 物达到排放标准,但由于污染物排放总量过大,仍然会使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因此,采用总 量控制法,即把各个污染源某一环境的污染物总量限制在一定的数量之内,如果一个地区的 污染源很多,而允许排放量以不能改变,那么每个企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数量就得减少,这 就必须提高原来的排放标准。总量排放标准可以保证在工业企业很多的地区仍能控制环境污 染 24、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本原则是:(1)尽量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2)必须考虑所 规定的允许排放量在控制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3)必须考虑污染源所在地区 的环境条件和区域范围内污染源的分布和特点等。 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主要方法有:(1)按照污染物扩散规律来制定,推算污染源排出 口的容许排放量:(2)按照生产水平和技术、经济上可达到的污染物控制能力来制定;(3)按 照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计算区域范围内污染物容许排放总量,确定各个污染源分摊率,从而境质量参数是环境中污染物对人类和其他生物等所产生不良或有害影响的最大剂量或浓度。 环境质量基准和环境质量标准是两种不同的概念,环境质量基准是由污染物同特定对象(人 和其他生物等)之间的剂量与反应关系确定的,不考虑社会、经济、技术等人为的因素,不 具有法律效力。环境质量标准是以环境质量为基准,并考虑社会、经济、技术等因素,经过 综合分析制定的,由国家管理机关颁布,一般具有法律强制性。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污染物 容许剂量或浓度原则上应小于或等于相应的基准值。环境质量标准体现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 和要求,是衡量环境是否受到污染的尺度,是环境规划、环境管理和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依据。 2 l、环境标准怎样分类?其制定依据是什么? 目前环境标准尚无统一的分类方法。可按标准用途、适用范围等分类。 按标准用途分为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和环境方法标准 按标准的适用范围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 按污染介质和被污染对象分为水质控制标准、大气控制标准、噪声控制标准、废渣控 制标准及土壤控制标准等。 制定环境标准主要依据是:(1)以环境质量基准、环境容量和研究污染物迁移、转化规 律所获得的资料为依据;(2)以区域的环境特点和不同地区污染源的构成及其分布、密度等 因素为依据;(3)以能够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佳效果为依据。 2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怎样分级,环境空气质量区怎样划分?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为三级。一级标准是为保护自 然生态和人群健康,在长期接触情况下,不发生任何危害影响的空气质量要求。二级标准是 为保护人群健康和城市、乡村、动植物,在长期和短期接触情况下,不发生伤害的空气质量 要求。三级标准是为了保护人群不发生急、慢性中毒和城市一般动植物(敏感者除外)正常生 长的空气质量要求。全国各地区,要根据地理、气候、生态、政治、经济和大气污染程度, 划分成环境空气质量区。环境空气质量区分为三类。一类区为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 名胜区。二类区为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 农村地区等。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一类区由国家确定,二、三类区以及适用区域的地带范 围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一类区一般执行一级标准。二类区一般执行二级标准。三类区一般 执行三级标准。三级标准为任何环境空气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 2 3、什么是总量排放标准? 总量排放标准也叫总量控制标准,是国外最近实行的一种环境标准。由于污染物排放 只规定了各种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容许浓度标准,而没有规定环境中污染物数量,也没有考 虑环境净化和容纳的能力,这样在污染源集中的城市和工矿区,尽管各个污染源排放的污染 物达到排放标准,但由于污染物排放总量过大,仍然会使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因此,采用总 量控制法,即把各个污染源某一环境的污染物总量限制在一定的数量之内,如果一个地区的 污染源很多,而允许排放量以不能改变,那么每个企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数量就得减少,这 就必须提高原来的排放标准。总量排放标准可以保证在工业企业很多的地区仍能控制环境污 染。 2 4、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本原则是:(1)尽量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2)必须考虑所 规定的允许排放量在控制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3)必须考虑污染源所在地区 的环境条件和区域范围内污染源的分布和特点等。 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主要方法有:(1)按照污染物扩散规律来制定,推算污染源排出 口的容许排放量:(2)按照生产水平和技术、经济上可达到的污染物控制能力来制定;(3)按 照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计算区域范围内污染物容许排放总量,确定各个污染源分摊率,从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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