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世界上已有许多国家对城市居民用水采用累进制水价政策。其做法是:给每户每月用水规定 一个基本水量,在此界限内按优惠价格收费,超出部分按较高价格收费,超出越多价格越高。这 种水价政策有两个好处。一是水费不会成为低收入居民太大的负担。优惠水量限界一般按收入较 低、人口较多的家庭的基本需水量确定,通常在8-20立方米之间。二是利用经济杠杆促进节约 用水。居民用水最高价与最低价的比值大多在3-6之间。借助于这项政策,印度尼西亚、菲律宾、 韩国、新加坡和斯里兰卡全部回收了居民供水的运行成本,其中菲律宾、新加坡还可全部回收居 民供水的基本建设投资。有些国家对非居民用水也实行累进制水价,如韩国对豪华浴室用水达 200立方米的,单价为0.73美元,用水超出3000立方米的,单价高达1.57美元。 运用水价政策调节需水量的效果是显著的。据OECD1997年统计,生活用水实行按用水量计价 收费节约用水10-30%,城市用水峰值系数(小时、日、月)下降30-50%OECD调查的城市供水 价格弹性变化范围一般为-0.1至-0.3(冬季或户内使用)和-0.3至-0.6(夏季) 3.水权交易 最近几年,政府的注意力已转向通过出售和转让方式进行水的再分配。出售和转让的方式各 不相同。有的转让方式是水权的临时或长期转让:有的转让方式是水权仍然保持在所有者手中, 只是把余水或由于减少使用而节省出来的水转让他人。出售和转让均在买卖双方之间自愿地进 行,而不是政府为了实施某种专门计划而进行的再分配行为。多数水的转让行为涉及水用途的改 变,即水的使用从低水平的经济活动中转到高水平的经济活动中。比较典型的情况是从农业灌溉 用水转向城市和工业用水。农场主是通过更高效的灌溉渠系或提高运行管理水平(或者是他自己 打算停止农业生 而把节约下来的水权出售或转让给水利用效率更有效的用户。目前,水权 出售和转让的水的数量并不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数量将会增加。 4.防洪策略不断改进 美国的洪水治理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始于20世纪20年代,其目标是减少土地淹没, 主要措施是修水库,筑堤坝。大规模的防洪工程建设是在这个阶段完成的。从1966年开始进入 第二阶段。工作重心转向洪泛区土地利用的管理,主要目标是使防灾费用和灾害损失之和最小化 这一指导思想在1968年实施全国洪泛区经济开发统一规划时得以巩固。第三阶段始于1975年 它的目标是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后恢复的难度。此时,调整财富存量布局、人财保险开始发挥巨大 作用。换言之,应对百年一遇、千年一遇的洪水,不一定是修建能够抵御它们的防洪工程,而可 以依靠百年、千年的积累来应对这种小概率事件。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4 世界上已有许多国家对城市居民用水采用累进制水价政策。其做法是:给每户每月用水规定 一个基本水量,在此界限内按优惠价格收费,超出部分按较高价格收费,超出越多价格越高。这 种水价政策有两个好处。一是水费不会成为低收入居民太大的负担。优惠水量限界一般按收入较 低、人口较多的家庭的基本需水量确定,通常在 8-20 立方米之间。二是利用经济杠杆促进节约 用水。居民用水最高价与最低价的比值大多在 3-6 之间。借助于这项政策,印度尼西亚、菲律宾、 韩国、新加坡和斯里兰卡全部回收了居民供水的运行成本,其中菲律宾、新加坡还可全部回收居 民供水的基本建设投资。有些国家对非居民用水也实行累进制水价,如韩国对豪华浴室用水达 200 立方米的,单价为 0.73 美元,用水超出 3000 立方米的,单价高达 1.57 美元。 运用水价政策调节需水量的效果是显著的。据 OECD1997 年统计,生活用水实行按用水量计价 收费节约用水 10-30%,城市用水峰值系数(小时、日、月)下降 30-50%。OECD 调查的城市供水 价格弹性变化范围一般为-0.1 至-0.3(冬季或户内使用)和-0.3 至-0.6(夏季)。 3.水权交易 最近几年,政府的注意力已转向通过出售和转让方式进行水的再分配。出售和转让的方式各 不相同。有的转让方式是水权的临时或长期转让;有的转让方式是水权仍然保持在所有者手中, 只是把余水或由于减少使用而节省出来的水转让他人。出售和转让均在买卖双方之间自愿地进 行,而不是政府为了实施某种专门计划而进行的再分配行为。多数水的转让行为涉及水用途的改 变,即水的使用从低水平的经济活动中转到高水平的经济活动中。比较典型的情况是从农业灌溉 用水转向城市和工业用水。农场主是通过更高效的灌溉渠系或提高运行管理水平(或者是他自己 打算停止农业生产),而把节约下来的水权出售或转让给水利用效率更有效的用户。目前,水权 出售和转让的水的数量并不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数量将会增加。 4.防洪策略不断改进 美国的洪水治理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始于 20 世纪 20 年代,其目标是减少土地淹没, 主要措施是修水库,筑堤坝。大规模的防洪工程建设是在这个阶段完成的。从 1966 年开始进入 第二阶段。工作重心转向洪泛区土地利用的管理,主要目标是使防灾费用和灾害损失之和最小化。 这一指导思想在 1968 年实施全国洪泛区经济开发统一规划时得以巩固。第三阶段始于 1975 年。 它的目标是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后恢复的难度。此时,调整财富存量布局、人财保险开始发挥巨大 作用。换言之,应对百年一遇、千年一遇的洪水,不一定是修建能够抵御它们的防洪工程,而可 以依靠百年、千年的积累来应对这种小概率事件。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