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 (2)买方可指定 远洋运输代理公司作为其船运代理,并负 责支付港口所有费用。买方应分别于船到达装运港前10天、5天、72小时、24小时, 把船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和时间,以及船到达装运港时,该船的吃水量以电报告 知其代理; (3)买方应在船达装运港前10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 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 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4)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7.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货物之 投保由买方自理 8.买方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按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 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此按金作为买方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 约罚金。买方不按第2条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时,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上 述3%按金并写信给买方告之理由。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 (2)买方可指定 远洋运输代理公司作为其船运代理,并负 责支付港口所有费用。买方应分别于船到达装运港前10天、5天、72小时、24小时, 把船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和时间,以及船到达装运港时,该船的吃水量以电报告 知其代理; (3)买方应在船达装运港前10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 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 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4)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7.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货物之 投保由买方自理。 8.买方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按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 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此按金作为买方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 约罚金。买方不按第2条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时,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上 述3%按金并写信给买方告之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