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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1040-2007 )涉及两个独立电网企业的关于电力系统联网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系统专题设计一 般由联网双方共同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完成。经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咨询或中介机构评审通过 后,可作为联网双方的电网企业联网项目报批、互供电协议签订和项目建设的依据。 )电网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和建设,原则上由相应电网企业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按照电网 工程基建程序,完成工程的初步设计、工程建设实施、工程验收、工程投运等各阶段工作内容。 4.1.2技术原则 4.1.2.1电网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以DL755为基础,依据电网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的相关技术 标准进行,并满足下列要求: )满足经济性、技术先进性,可靠性与灵活性及一、二次系统协调发展的基本要求。一( b)具备必要的有功电源和无功电源储备。 2 ©)统筹考虑、合理布局,贯彻“分层分区”与“加强受端电网建设”的原则,合理控制系统短 路电流。 d)电网中任 一元件死故障断开,应能保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且不出现其他元件过负荷和系统 频率、电压超分许偏差。 e) 电网中任一元件发生单一故障时,不应导致主系统非同步运行,不应发生频率崩溃和电压崩溃。 f)采用符合 运行实际的计算参数。 4.1.2.2电网规划应以电计[1997]730号《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原则》为指导,以能源电[1993]228 号《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GB/T50293、DLT5131等为依据,进行多方案综合评价,以达到优化 资源配置、优化建设进度和投融资结构、优化目标网架等目的 4.1.2.3电力系统设计应以通过评审的电网规划为指导,以相关电力系统技术导则为依据,并按照SDGJ 60、SDJ161等标准的要求,设计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网架结构,提出电源 电网协调的建设方案, 并为系统继电保护设计、系统安全稳定控制自动装置设计创造条件。 4.1.2.4大型水水电厂的接入系统设计应以通过评审的电力系统设计为指导以相关电力系统技术导 则为依据,并按照SDG】84的要求,深入研究该电厂与电力系统的关系,确定和提出电厂送电范围、出 线电压、出线回路数 电气主接线及有关电气设备参数的要求,为电厂的初步设计提供依据。 4.1.2.5电力系统并(联)网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应以通过评审的电网规划或并(联)网规 划为指导,以相关电分系统技术导则为依据,并按照国电规[1999]521号《电力系统联网初步可行性 研究内容深度规定》、电升[1997]580号《电力系统联网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的要求,以安全为 基础,效益为中心,体现平等协商、投资与收益均衡、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资源优化配置等原则,为并 (联)网工程初步设计提供依据。 4.1.2.6新建直流输电系统接入系统设计应以评审过的电力系统设计为指导,以相关电力系统技术导则 (DL436、DL437、GB/Z20996.L、GBZ20996.2、GB/Z20996.3)为依据。 4.1.2.7电网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应以通过评审的电力系统设计为指导,以相关电力系统技术 导则为依据,并按照有关变电所、送电线路设计规范的要求开展设计。设计方案应做到技术可行、经济 合理、运行安全可靠、有利于统一管理和建设,并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提供依据。 4.2二次部分 4.2.1概述 电力二次部分应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并与一次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同步进行。二次部分包 括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系统通信等。电网使用者的二次设备及系统应符合 电网二次部分技术规范(DLZ713、DLUT687等)、电力二次部分安全防护要求(国家经贸委30号令、 国家电监会5号令、GB17859)及相关设计规程(DL/T5137、DLT5147、DLGJ107等)。 4.2.2规划、设计的主要内容 )二次部分规划,包括各级电网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电力系统通信等的规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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