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教、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姚明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逸华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查证核定的本公司(母公司)2019年税后净利润为 555,984,058.67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5,598,405.87元,当年净利润尚余500,385,652.80 元,加上年结余未分配利润138,265,937.03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是638,651,589.83元 公司现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按每10股分0.25元的比例 向全体股东派发红利(含税)21,307,282.90元,尚结余未分配利润617,344,306.93元,转入以后 年度分配。公司目前总股本为852,291,316股,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情况,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上述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口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2/2212019 年年度报告 2 / 221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姚明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逸华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查证核定的本公司(母公司)2019年税后净利润为 555,984,058.67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5,598,405.87元,当年净利润尚余500,385,652.80 元,加上年结余未分配利润138,265,937.03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是638,651,589.83元 。公司现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按每10股分0.25元的比例 向全体股东派发红利(含税) 21,307,282.90元,尚结余未分配利润617,344,306.93元,转入以后 年度分配。公司目前总股本为852,291,316股,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情况,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上述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