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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第五公设”谈起 公设1从任一点到任一点可以作一直线 公设2有限直线可以延长, 公设3以定点为圆心,定长为半径可以作圆 公设4凡直角都相等. 公设5若一条直线与两直线相交,且如果在这条 直线同侧所交两内角之和小于两直角,则两直线无 限延长后必相交于该侧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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