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二)应计项目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经世济国致知明德 应计: 一指本期虽未收到和支付款项,但按权责发生制 原则应确认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特点: 一归属本期,但未在本期收付 课程:会计学原理 主讲:会计系课程组10 (二)应计项目 • 应计: – 指本期虽未收到和支付款项,但按权责发生制 原则应确认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 特点: – 归属本期,但未在本期收付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