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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裁量权,又称量刑权,是指代表国家的法院在认定有罪的基础上对犯罪人是否判处 刑罚和判处什么刑罚的权力 刑罚执行权,又称行刑权,是指特定机关将法院判决所确定的刑罚付诸执行的权力。 (三)刑罚权的根据 刑罚权的根据,是指国家为什么有刑罚权,国家创制、裁量和执行刑罚这种造成人痛苦 的强制方法的正当理由何在。。 A.西方学者关于刑罚权根据的不同主张 1.神授说 该说是人类历史上最为古老的一种对刑罚权的解释。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它都奠 基于君权神授的理论。德国学者斯塔尔认为:“神之秩序,发现于俗界,是为国家。身体健全, 财产保护,家族秩序,国家存立,寺院存续,莫非神明秩序之基础,有破坏此秩序者,曰犯 罪。神明对此破坏秩序之犯罪人,命令俗界之权力代表者(即国家),加之以刑罚,是即国家 刑罚权之所由来也。”25而在我国古代,集行政、司法、军事大权于一身的君王,更是常常 以“天子”的身份君临天下,替天行罚。如周武王伐纣时所举的旗帜便是“惟恭行天之罚”, 《尚书。吕刑》所谓:“士制百姓于刑之中,以教祗德”,就是说法官是秉承上天的意志执法 的 2.契约说 亦可称为民约说。该说是从关于国家和法的起源的社会契约论中推论出来的。社会契约 论认为,国家与法的形成,起源于早期人们为了获得生存的社会保障而自愿转让本属于个人 的一些自然权利而缔结的社会契约。西方一些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都是契约论的拥护者, 如斯宾诺莎、康德等。然而在运用契约理论来阐释刑罚权问题上,意大利学者贝卡利亚做的 最为成功。他指出:在人类历史的某个阶段,为了争夺利益,人们相互残杀,朝不保夕,他 们非常需要有种东西来“阻止个人专横的心灵把社会的法律重新沦入古时的混乱之中”,“正 是这种需要迫使人们割让自己的一部分自由,而且,无疑每个人都希望交给公共保存的那份 自由尽量少些,只要足以让别人保护自己就行了。这一份份最少量自由的结晶形成惩罚权。” 3.人权要求说 又称为“报复权利说”。康德(1724-1840)从“一个人生来就有人格权”的命题出发, 推论出人是法律的权利主体,进而论证了人权必然要求权利义务绝对对等,从而指出:“如果 你诽谤了别人,你就是诽谤了自己;如果你偷了别人的东西,你就是偷了你自己的东西;如 果你打了别人,你就是打了自己;如果你杀了别人,你就是杀了你自己。”因此国家处罚犯罪 人,就是满足犯罪人“报复的权利”,而这样做正是对犯罪人人格的尊重。 后来黑格尔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思想。他说:…所以处罚他,正是尊敬他是理性的存在3 刑罚裁量权,又称量刑权,是指代表国家的法院在认定有罪的基础上对犯罪人是否判处 刑罚和判处什么刑罚的权力。 刑罚执行权,又称行刑权,是指特定机关将法院判决所确定的刑罚付诸执行的权力。 (三)刑罚权的根据 刑罚权的根据,是指国家为什么有刑罚权,国家创制、裁量和执行刑罚这种造成人痛苦 的强制方法的正当理由何在。 。 A.西方学者关于刑罚权根据的不同主张 1.神授说 该说是人类历史上最为古老的一种对刑罚权的解释。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它都奠 基于君权神授的理论。德国学者斯塔尔认为:“神之秩序,发现于俗界,是为国家。身体健全, 财产保护,家族秩序,国家存立,寺院存续,莫非神明秩序之基础,有破坏此秩序者,曰犯 罪。神明对此破坏秩序之犯罪人,命令俗界之权力代表者(即国家),加之以刑罚,是即国家 刑罚权之所由来也。”25 而在我国古代,集行政、司法、军事大权于一身的君王,更是常常 以“天子”的身份君临天下,替天行罚。如周武王伐纣时所举的旗帜便是“惟恭行天之罚”, 《尚书。吕刑》所谓:“士制百姓于刑之中,以教祗德”,就是说法官是秉承上天的意志执法 的。 2.契约说 亦可称为民约说。该说是从关于国家和法的起源的社会契约论中推论出来的。社会契约 论认为,国家与法的形成,起源于早期人们为了获得生存的社会保障而自愿转让本属于个人 的一些自然权利而缔结的社会契约。西方一些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都是契约论的拥护者, 如斯宾诺莎、康德等。然而在运用契约理论来阐释刑罚权问题上,意大利学者贝卡利亚做的 最为成功。他指出:在人类历史的某个阶段,为了争夺利益,人们相互残杀,朝不保夕,他 们非常需要有种东西来“阻止个人专横的心灵把社会的法律重新沦入古时的混乱之中”,“正 是这种需要迫使人们割让自己的一部分自由,而且,无疑每个人都希望交给公共保存的那份 自由尽量少些,只要足以让别人保护自己就行了。这一份份最少量自由的结晶形成惩罚权。” 3.人权要求说 又称为“报复权利说”。康德(1724-1840)从“一个人生来就有人格权”的命题出发, 推论出人是法律的权利主体,进而论证了人权必然要求权利义务绝对对等,从而指出:“如果 你诽谤了别人,你就是诽谤了自己;如果你偷了别人的东西,你就是偷了你自己的东西;如 果你打了别人,你就是打了自己;如果你杀了别人,你就是杀了你自己。”因此国家处罚犯罪 人,就是满足犯罪人“报复的权利”,而这样做正是对犯罪人人格的尊重。 后来黑格尔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思想。他说:……所以处罚他,正是尊敬他是理性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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