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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第一阶段选举中,有选举权的蒙古国公民普遍、自由、直接地参加选举,对总统后选人进行无记名 投票。 对第一阶段选举中获得全体参选选民多数票的候选人,由国家大呼拉尔确认为当选总统,颁布批准其 职权的法律。 五、总统候选人在第一轮投票中如无一人获得参选选民多数票,对获票最多的二人进行再次投票。国家大 呼拉尔确认再次投票中获得参选选民多数的候选人为当选总统,颁布批准其职权的法律。 六、第二轮投票中如无一位总统候选人获得本次参选选民的多数票,则重新组织选举。 总统只可连任两届 八、总统不得兼任总理、国家大呼拉尔委员、政府成员以及与其法定职责无关的其它工作和公职。总统从 宣誓就职之日起需辞去当选前所任的其它工作和公职 第三十二条 总统的职杈始于其宣誓就职,终于新当选总统宣誓就职 二、总统自当选后三十日内向国家大呼拉尔宣誓,其誓词为“我谨宣誓:将力捍卫蒙古国独立和主权、人 民的自由、国家的统一而奋斗,祟奉和遵守宪法,忠实地履行总统职责” 第三十三条 、总统行使下列基本职权 对国家大呼拉尔通过的法律和其它决议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予以否决。经国家大呼拉尔讨论,如有三分之 二的与会委员未接受总统否决,则该法律、决议仍旧充分有效。 2.将同国家大呼拉尔中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磋商,任何政党均未获多数席位时同获有席位的诸政党磋商产 生的人选任命为总理以及解散政府的意见提交国家大呼拉尔 3.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对政府提出指导方针。总统如就此发布命令,总理签字后生效。 4.对外交往中全权代表国家,同国家大呼拉尔磋商后以蒙古国的名义缔结国际条约 5.同国家大呼拉尔协商,任命或召回蒙古国驻外使节 6.接受外国驻蒙古国使节递交的委任国书和召回国书 7.授予国家荣誉称号和最高军衔,颁发勋章、奖章 8.行使赦免权。 9.批准加入或放弃蒙古国籍以及在蒙古的避难权 10.任蒙古国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 11.发布全国或局部地区的军事动员令。 2.在国家大呼拉尔休会期间发生宪法第二十五条第二、第三款所述紧迫而特殊情况时,宣布全国或部分 地区进入紧急和战争状态以及调兵出征。宣布紧急或战争状态的总统令发布后七日内,国家大呼拉尔讨论该项 命令,决定通过与否:国家大呼拉尔如未做出决议,则该项命令即告无效 总统为蒙古国武装力量最高统帅。 、总统可向国家大呼拉尔和人民提出文告,认为适宜时参加大呼拉尔会议,通报国内外重大问题,参加 四、总统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发布命令。 第三十四条 总统的具体职体,只以法律授予之。三、在第一阶段选举中,有选举权的蒙古国公民普遍、自由、直接地参加选举,对总统后选人进行无记名 投票。 四、对第一阶段选举中获得全体参选选民多数票的候选人,由国家大呼拉尔确认为当选总统,颁布批准其 职权的法律。 五、总统候选人在第一轮投票中如无一人获得参选选民多数票,对获票最多的二人进行再次投票。国家大 呼拉尔确认再次投票中获得参选选民多数的候选人为当选总统,颁布批准其职权的法律。 六、第二轮投票中如无一位总统候选人获得本次参选选民的多数票,则重新组织选举。 七、总统只可连任两届。 八、总统不得兼任总理、国家大呼拉尔委员、政府成员以及与其法定职责无关的其它工作和公职。总统从 宣誓就职之日起需辞去当选前所任的其它工作和公职。 第三十二条 一、总统的职权始于其宣誓就职,终于新当选总统宣誓就职。 二、总统自当选后三十日内向国家大呼拉尔宣誓,其誓词为“我谨宣誓:将力捍卫蒙古国独立和主权、人 民的自由、国家的统一而奋斗,祟奉和遵守宪法,忠实地履行总统职责”。 第三十三条 一、总统行使下列基本职权 1.对国家大呼拉尔通过的法律和其它决议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予以否决。经国家大呼拉尔讨论,如有三分之 二的与会委员未接受总统否决,则该法律、决议仍旧充分有效。 2.将同国家大呼拉尔中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磋商,任何政党均未获多数席位时同获有席位的诸政党磋商产 生的人选任命为总理以及解散政府的意见提交国家大呼拉尔。 3.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对政府提出指导方针。总统如就此发布命令,总理签字后生效。 4.对外交往中全权代表国家,同国家大呼拉尔磋商后以蒙古国的名义缔结国际条约。 5.同国家大呼拉尔协商,任命或召回蒙古国驻外使节。 6.接受外国驻蒙古国使节递交的委任国书和召回国书。 7.授予国家荣誉称号和最高军衔,颁发勋章、奖章。 8.行使赦免权。 9.批准加入或放弃蒙古国籍以及在蒙古的避难权。 10.任蒙古国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 11.发布全国或局部地区的军事动员令。 12.在国家大呼拉尔休会期间发生宪法第二十五条第二、第三款所述紧迫而特殊情况时,宣布全国或部分 地区进入紧急和战争状态以及调兵出征。宣布紧急或战争状态的总统令发布后七日内,国家大呼拉尔讨论该项 命令,决定通过与否;国家大呼拉尔如未做出决议,则该项命令即告无效。 二、总统为蒙古国武装力量最高统帅。 三、总统可向国家大呼拉尔和人民提出文告,认为适宜时参加大呼拉尔会议,通报国内外重大问题,参加 意见。 四、总统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发布命令。 第三十四条 一、总统的具体职体,只以法律授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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