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GB/T16927.1-2011 3.4.6 试品的破坏性放电电压的标准偏差standard deviation of the disruptive voltage of a test object 指破坏性放电电压分散性的大小。由下式计算: -2u- s= 式中: U:一第i次破坏性放电电压的测量值; U。一破坏性放电电压的算术平均值(大多数情况下J,=I); n——测量次数(放电次数)。 注1:标准偏差、也可从50%和16%破坏性放电电压的差值米估算(或从84%和50%破环性放电电压的差值来估 算)。通常表示为标么值s·或50%破坏性放电电压的百分数。 注2:对于连续破坏性放电试验,标准偏差;可由上述公式求得;对多级法和升降法试验,它是分位差。两种算法是 一致的,因为在p=16%和p一84%之间,所有分布函数几乎是一致的。 3.5试品绝缘的分类 设备和高压结构的绝缘系统可分为自恢复绝缘和非自恢复绝缘,并可能包含外绝缘和/或内绝缘。 3.5.1 外绝缘external insulation 空气绝缘及设备固体绝缘的外露表面,它承受电压作用并直接受大气和其他外部条件的影响。 3.5.2 内绝缘internal insulation 不受外部条件如污秽、湿度和虫害等影响的设备内部绝缘的固体、液体或气体部件。 3.5.3 自恢复绝缘self-restoring insulation 施加试验电压引起破坏性放电后,能完全恢复其绝缘特性的绝缘。 3.5.4 非自恢复绝缘non-self-restoring insulation 施加试验电压引起破坏性放电后,丧失或不能完全恢复其绝缘特性的绝缘。 注:在高压设备中,自恢复绝缘和非自恢复绝缘总是组合在一起的,有些部件在电压的连续或反复作用下绝缘可能 出现劣化。有关技术委员会在规定所采用的试验程序时必须考虑这种情况下的绝缘特性。 4一般要求 4.1对试验程序的一般要求 特定试品的试验程序,例如试验电压、使用的极性、用两种极性试验时极性的顺序、加压次数和加压 时间间隔应在有关设备标准中规定。规定时需考虑以下因素: —试验结果的准确度; 被观测现象的随机性; 被测特性与极性的关系; 重复施加电压引起绝缘逐渐劣化的可能性。 试品应装上对绝缘有影响的所有部件,并按有关设备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理。试验时,试品应尽 可能地适应试验区域环境大气条件(试品表面温度与周围环境温度),应当记录到达平衡的时间。 4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