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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丙作为出资的房屋未过户到公司名下,对公司的设立产生怎样的后 果?在房屋已经由公司占有和使用的情况下,丙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丁向公司借款100万元的行为是否构成抽逃注册资金?为什么? 4.北陵公司于2010年8月请求丁归还借款,其请求权是否己经超过诉 讼时效?为什么? 5.北陵公司是否有权请求法院确认其向建设银行出具的担保函无效?为 什么? 6.戊13岁的儿子能否继承戊的股东资格而成为公司的股东?为什么? 7.如北陵公司不能偿还农业银行的200万元借款,银行能否行使抵押 权?为什么? 8.乙向甲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是否享有优先受让权?为什么? 9.北陵公司与当地慈善机构的捐赠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万水公司可 否请求法院撤销北陵公司的上述行为?为什么? 七、(本题25分) 材料近年来,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根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 政机关相互理解沟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国各级法院积极探索运用协调、和 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 题的规定》,从制度层面对行政诉讼的协调、和解工作机制作出规范,为促进行 政争议双方和解,通过原告自愿撤诉实现“案结事了”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09)》披露,“在2009 年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通过加大协调力度,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和解后撤 诉的案件达43,280件,占一审行政案件的35.91%。” 总体上看,法院的上述做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公众和社会 的认可。但也有人担心,普遍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与行政诉讼法 规定的合法性审查原则不完全一致,也与行政诉讼的功能与作用不完全相符。 问题 请对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做法等问题谈谈你的意见。 答题要求 1.观点明确,逻辑严谨,说理充分,层次清晰,文字通畅:2.丙作为出资的房屋未过户到公司名下,对公司的设立产生怎样的后 果?在房屋已经由公司占有和使用的情况下,丙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丁向公司借款 100 万元的行为是否构成抽逃注册资金?为什么? 4.北陵公司于 2010 年 8 月请求丁归还借款,其请求权是否已经超过诉 讼时效?为什么? 5.北陵公司是否有权请求法院确认其向建设银行出具的担保函无效?为 什么? 6.戊 13 岁的儿子能否继承戊的股东资格而成为公司的股东?为什么? 7.如北陵公司不能偿还农业银行的 200 万元借款,银行能否行使抵押 权?为什么? 8.乙向甲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是否享有优先受让权?为什么? 9.北陵公司与当地慈善机构的捐赠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万水公司可 否请求法院撤销北陵公司的上述行为?为什么? 七、(本题 25 分) 材料 近年来,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 政机关相互理解沟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国各级法院积极探索运用协调、和 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2008 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 题的规定》,从制度层面对行政诉讼的协调、和解工作机制作出规范,为促进行 政争议双方和解,通过原告自愿撤诉实现“案结事了”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09)》披露,“在 2009 年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通过加大协调力度,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和解后撤 诉的案件达 43,280 件,占一审行政案件的 35.91%。” 总体上看,法院的上述做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公众和社会 的认可。但也有人担心,普遍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与行政诉讼法 规定的合法性审查原则不完全一致,也与行政诉讼的功能与作用不完全相符。 问题 请对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做法等问题谈谈你的意见。 答题要求 1.观点明确,逻辑严谨,说理充分,层次清晰,文字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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