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5law.cn/blog/u/wangfubo/archives/2008/1167.html(2010/2/21) 王福波律师blog 创业是一种高风险的活动,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创业者创业时面临的第一个 法律问题是组织形式问题,即创业者设立何种形式的组织,通过何种主体实现个 人创业的梦想。 关于创业的组织形式,本人根据现行的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人的法律实 践,提出以下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有关创业主体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很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集体企业、股份 合作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加盟连锁等。创业者一人 创业,可以选择的组织形式有:个体工商户、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 创业者多人共同创业,可以选择的组织形式有: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股份 合作制企业。创业者融资创业,可以选择的组织形式有: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 伙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创业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 自己创业的组织形式。 二、组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由两个以上、 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相对于承担无限责任的组织形式来说,组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风险较小。 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承担有限责任,限定了创业者承担的法律风险不会超过注册资 本金。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但有限责任公司的组建及运作过程仍会存在风险。创业者在组建有限责任公 司公司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规范股东之间的股份分配、权利义务,规 范公司的运作,以降低法律风险。创业者一人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还应当注 意明确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避免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淆。 在法律实践中,有些创业者为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需要,采取隐名股东、实 际投资人与股东名册不致的方式。我国法律法规不支持隐名股东的做法,隐名股 东的利益往往得不到保障。http://www.5law.cn/blog/u/wangfubo/archives/2008/1167.html(2010/2/21) 王福波律师 blog 创业是一种高风险的活动,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创业者创业时面临的第一个 法律问题是组织形式问题,即创业者设立何种形式的组织,通过何种主体实现个 人创业的梦想。 关于创业的组织形式,本人根据现行的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人的法律实 践,提出以下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有关创业主体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很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集体企业、股份 合作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加盟连锁等。创业者一人 创业,可以选择的组织形式有:个体工商户、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 创业者多人共同创业,可以选择的组织形式有: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股份 合作制企业。创业者融资创业,可以选择的组织形式有: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 伙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创业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 自己创业的组织形式。 二、组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由两个以上、 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相对于承担无限责任的组织形式来说,组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风险较小。 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承担有限责任,限定了创业者承担的法律风险不会超过注册资 本金。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但有限责任公司的组建及运作过程仍会存在风险。创业者在组建有限责任公 司公司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规范股东之间的股份分配、权利义务,规 范公司的运作,以降低法律风险。创业者一人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还应当注 意明确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避免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淆。 在法律实践中,有些创业者为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需要,采取隐名股东、实 际投资人与股东名册不致的方式。我国法律法规不支持隐名股东的做法,隐名股 东的利益往往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