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第四节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 因果关系(1) 概述 1、罪责自负原则——只能对自己的危害行 为及其造成的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2、因果关系—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客观 基础——因果报应 3、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危害行为与危害 结果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关系。 ·4、因果关系——哲学上的一对范畴第四节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 因果关系(1) 一、概述 1、罪责自负原则——只能对自己的危害行 为及其造成的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2、因果关系——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客观 基础——因果报应 3、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危害行为与危害 结果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关系。 4、因果关系——哲学上的一对范畴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