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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自来水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第一章总论 根据《浙江省地面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方案》及庆元县城市规划方案的划 分要求,评价区域段水环境质量标准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的Ⅱ类标准,对水源地水体参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及其集中式生活饮用 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见表1-2。对自来水厂处理后饮用水执行《生活饮用水卫 生标准》(GB5749-85),见表1-3 表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除pH外,均为mg/L 污染物名称 ∏类 DO≥ 高锰酸盐指数≤ 氨氮≤ 总P≤ BODs≤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2 总N≤ 0.5 氟化物(F-)≤ 1.0 粪大肠菌群(个几)≤ 2000 铅≤ 0.01 挥发酚≤ 0.002 汞≤ 0.00005 硫化物≤ 0.1 补充项目 硫酸盐(以SO42计) 氯化物(以C计) 250 硝酸盐(以N计) 锰 浙江大学(西溪校区)庆元县自来水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第一章 总论 浙江大学(西溪校区) - 4 - 根据《浙江省地面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方案》及庆元县城市规划方案的划 分要求,评价区域段水环境质量标准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的Ⅱ类标准,对水源地水体参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及其集中式生活饮用 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见表 1-2。对自来水厂处理后饮用水执行《生活饮用水卫 生标准》(GB5749-85),见表 1-3。 表 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除 pH 外,均为 mg/L) 污染物名称 Ⅱ类 pH 6~9 DO ≥ 6 高锰酸盐指数 ≤ 4 氨氮 ≤ 0.5 总 P ≤ 0.1 CODcr ≤ 15 BOD5 ≤ 3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2 总 N ≤ 0.5 氟化物(F-) ≤ 1.0 粪大肠菌群(个/L) ≤ 2000 铅 ≤ 0.01 挥发酚 ≤ 0.002 汞 ≤ 0.00005 硫化物 ≤ 0.1 补充项目 硫酸盐(以 SO4 2-计) 250 氯化物(以 Cl-计) 250 硝酸盐(以 N 计) 10 铁 0.3 锰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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