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方法和依据一直以国际经济交往比较长期的动态发展需要为出发点,所以到现在为止已经 变更了多次,目前国际上通用的是基金在1993年9月发表的《国际收支手册》( Balance of Payments Manual)第五版,简称BPMS。BPMS与先前使用的BPM4相比,无论是在方法上、 还是在内容上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不仅充分考虑到了最近几十年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的重 大变化:此外,在概念上还尽可能地与1993年发表的《国民帐户体系》( 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简称1993SNA)和基金有关金融、政府金融统计的方法统一起来。总结起来,BPM5 的新特点是 其一,在“经常项目”界定上的差异。BPM5将“经常项目”定义为与非居民在商品、 服务、收入上的交易,以及经常转移收入或支付:BPM4的“经常项目”定义包括商品、服 务和所有的转移。可见,BPM5已将“资本转移”单列出来置于重新扩充和设计的“资本和 金融项目”之中。 区分经常转移与资本转移的依据来自1993SNA,1993SNA将“资本转移”定义为:(1) 当涉及到固定资产所有权的转移,或债权人对债务进行豁免、而不得到任何相应补偿时的类 似转移:(2)当与固定资产的获得或处置(如投资捐赠)有关或以之为前提时交易的一方或 双方发生的现金转移。 其二,BPM5对“商品”的范围进行了扩充。具体包括:(1)以加工为目的接受或放送 的商品价值,以及其相应的以加工品形式出口或进口的商品价值;(2)商品修理价值:(3) 运输工具在港口获得的商品价值。在BPM4中,以加工为目的的商品进口与相应的再出口 的净值被包括在“加工服务”一栏中;商品修理以及运输工具在港口获得的商品同样被置于 “加工服务”栏目中 其三,BPM5将“收入”和“服务”区别开来。在BPM4中,“收入”是“服务”的 个子项目。此外,BPM5对某些收入和服务交易进行了重新分类:(1)在BPM4中,劳动收 入既包括非居民工人的收入,同时也包括其开支:在BPM5中,工人收入被置于“收入” 项下的“雇员补偿”一栏中,而其开支出现在“旅游服务”一栏中。(2)在BPM4中,外 国使馆和军事基地、以及国际组织的居民职员的补偿被置于“政府服务”一栏中:BPM5将 它置于“雇员补偿”的贷方项目之下。(3)BPM4将专利、版权以及类似的非金融无形资产 的使用当作财产收入:BPM5则将其视为“其他服务”的一个子项目。总之,BPM5的收入 概念包括投资收入,加上所有形式的雇员补偿;而BPM4的收入概念包括投资收入,大多 数形式的劳动收入(包括工人在外国的开支),以及财产收入 其四,BPM4中的“资本项目”被扩充和重新设计为BPMS中的“资本和金融项目”, 并包括两大类:(1)资本项目,包括资本转移的收入或支付、非生产性非金融资产的获得或 处置等所有交易;(2)金融项目,大致相当于原先BPM4中的资本项目,包括与外国金融 资产及附属机构的非居民进行的、与所有权变更有关的所有交易 其五,BPM5S将BPM4中“直接投资”分为居民对外直接投资和非居民在当地的直接投 ①其中,1949出版的第一期是以基金在1948年发表的《国际收支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Balance of Payments Manual)为基础的:第2期至第12期是根据基金1950年发表的《手册》第二版编制的:第13 期至第23期是根据基金1961年发表的《手册》第三版编制的:第24期至第29期是根据基金1973年发 表的《国际收支手册:第三版增补版》编制的:第30期至第45期是根据基金1977年发表的《手册》第 四版编制的的方法和依据一直以国际经济交往比较长期的动态发展需要为出发点,所以到现在为止已经 变更了多次①,目前国际上通用的是基金在 1993 年 9 月发表的《国际收支手册》(Balance of Payments Manual)第五版,简称 BPM5。BPM5 与先前使用的 BPM4 相比,无论是在方法上、 还是在内容上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不仅充分考虑到了最近几十年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的重 大变化;此外,在概念上还尽可能地与 1993 年发表的《国民帐户体系》(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简称 1993SNA)和基金有关金融、政府金融统计的方法统一起来。总结起来,BPM5 的新特点是: 其一,在“经常项目”界定上的差异。BPM5 将“经常项目” 定义为与非居民在商品、 服务、收入上的交易,以及经常转移收入或支付;BPM4 的“经常项目”定义包括商品、服 务和所有的转移。可见,BPM5 已将“资本转移”单列出来置于重新扩充和设计的“资本和 金融项目”之中。 区分经常转移与资本转移的依据来自 1993SNA,1993SNA 将“资本转移”定义为:(1) 当涉及到固定资产所有权的转移,或债权人对债务进行豁免、而不得到任何相应补偿时的类 似转移;(2)当与固定资产的获得或处置(如投资捐赠)有关或以之为前提时交易的一方或 双方发生的现金转移。 其二,BPM5 对“商品”的范围进行了扩充。具体包括:(1)以加工为目的接受或放送 的商品价值,以及其相应的以加工品形式出口或进口的商品价值;(2)商品修理价值;(3) 运输工具在港口获得的商品价值。在 BPM4 中,以加工为目的的商品进口与相应的再出口 的净值被包括在“加工服务”一栏中;商品修理以及运输工具在港口获得的商品同样被置于 “加工服务”栏目中。 其三,BPM5 将“收入”和“服务”区别开来。在 BPM4 中,“收入”是“服务”的一 个子项目。此外,BPM5 对某些收入和服务交易进行了重新分类:(1)在 BPM4 中,劳动收 入既包括非居民工人的收入,同时也包括其开支;在 BPM5 中,工人收入被置于“收入” 项下的“雇员补偿”一栏中,而其开支出现在“旅游服务”一栏中。(2)在 BPM4 中,外 国使馆和军事基地、以及国际组织的居民职员的补偿被置于“政府服务”一栏中;BPM5 将 它置于“雇员补偿”的贷方项目之下。(3)BPM4 将专利、版权以及类似的非金融无形资产 的使用当作财产收入;BPM5 则将其视为“其他服务”的一个子项目。总之,BPM5 的收入 概念包括投资收入,加上所有形式的雇员补偿;而 BPM4 的收入概念包括投资收入,大多 数形式的劳动收入(包括工人在外国的开支),以及财产收入。 其四,BPM4 中的“资本项目”被扩充和重新设计为 BPM5 中的“资本和金融项目”, 并包括两大类:(1)资本项目,包括资本转移的收入或支付、非生产性非金融资产的获得或 处置等所有交易;(2)金融项目,大致相当于原先 BPM4 中的资本项目,包括与外国金融 资产及附属机构的非居民进行的、与所有权变更有关的所有交易。 其五,BPM5 将 BPM4 中“直接投资”分为居民对外直接投资和非居民在当地的直接投 ① 其中,1949 出版的第一期是以基金在 1948 年发表的《国际收支手册》(以下简称《手册》)(Balance of Payments Manual)为基础的;第 2 期至第 12 期是根据基金 1950 年发表的《手册》第二版编制的;第 13 期至第 23 期是根据基金 1961 年发表的《手册》第三版编制的;第 24 期至第 29 期是根据基金 1973 年发 表的《国际收支手册:第三版增补版》编制的;第 30 期至第 45 期是根据基金 1977 年发表的《手册》第 四版编制的。 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