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原告牟某诉被告北京仟家信商贸 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纠纷一案,依法驳回了原告牟某的诉讼请求。这是朝阳法院审结的首例股 东本人起诉否认其为公司股东的股东资格纠纷案件。 股东资格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因此有关公司股 东资格认定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一般而言股东资格确认之诉是正向的诉讼,即由股东起诉 公司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而朝阳法院受理的该起案件中,股东资格确认之诉却是反向,原 告本人要求确认其不具有被告北京仟家信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仟家信)的股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