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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资源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 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但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其自用数量的,应以应税产品 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9.土地增值税的法人纳税人应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当广告内容,已被 删除)的房地产所在地与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一致时,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原管辖税务 机关申报纳税:如(广告内容,已被删除)的房地产所在地与其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不一致时 按税收管理的源泉控制原则,也可由(广告内容,已被删除)的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委托纳税人机 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代收代缴土地增值税。() 10.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自2000年起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3年;对非营利性医 疗机构自用的土地,自2000年起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 11.应税房产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免征房产。() 12.印花税实行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税率。现行适用的比例税率,最高的是最低的40倍。 13.在企业分立中,存续分立的企业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收契税:新设分立的企 业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也不征收契税。() 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者申购新股成功的申购资金被冻结期间的存款利息,应并入公司利润总 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15.如果一个企业既有应税项目,又有免税项目,其应税项目发生亏损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 关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应该是冲抵免税项目所得后的余额。() 16.对设在西部地区的内资企业,自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在西部地区新办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等内资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第一至二年 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7.境外咨询公司向境内某企业提供的咨询服务活动,即使全部在境外进行的,也应在我国缴纳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8.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华居住满5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的以后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8.资源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 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但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其自用数量的,应以应税产品 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 ) 9.土地增值税的法人纳税人应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当(广告内容,已被 删除)的房地产所在地与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一致时,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原管辖税务 机关申报纳税;如(广告内容,已被删除)的房地产所在地与其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不一致时, 按税收管理的源泉控制原则,也可由(广告内容,已被删除)的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委托纳税人机 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代收代缴土地增值税。 ( ) 10.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自 2000 年起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 年;对非营利性医 疗机构自用的土地,自 2000 年起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 年。 ( ) 11.应税房产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免征房产。( ) 12.印花税实行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税率。现行适用的比例税率,最高的是最低的 40 倍。 ( ) 13.在企业分立中,存续分立的企业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收契税;新设分立的企 业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也不征收契税。 ( ) 14.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者申购新股成功的申购资金被冻结期间的存款利息,应并入公司利润总 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 ) 15.如果一个企业既有应税项目,又有免税项目,其应税项目发生亏损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 关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应该是冲抵免税项目所得后的余额。 ( ) 16.对设在西部地区的内资企业,自 2001 年至 2010 年期间,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在西部地区新办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等内资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第一至二年 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 17.境外咨询公司向境内某企业提供的咨询服务活动,即使全部在境外进行的,也应在我国缴纳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 ) 18.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华居住满 5 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的以后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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