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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道路绿带设计 4.1分车绿带设计 411 分车绿带的植物配置应形式简洁,树形整齐,排列一致。乔木树干中 心至机动车道路缘石外侧距离不宜小于0.75m, 4.1.2中间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 度0.6加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 得大于冠幅的5倍。 4.1.3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 木 木 地被植物相结合 ,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分车 绿带宽度小于1.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4.1.4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采取通透式配 置。 4.2行道树绿带设计 4.2.1行首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首树为主,并宜乔木、罐木、地被植物相结 合,形成连续的 带。 在行 多的路段, 行道树绿带不能连续种植时,行道树 之间宜采用透气性路面铺装。树池上宜覆盖池箅子。 4.2.2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应为 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4.2.3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5cm,慢长树不宜小于 4.2.4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4.3路侧绿带设计 4,3.1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 在路段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4.3.2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如时,可设计成开放式绿地。开放式绿地中,绿化 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 路侧绿带与毗邻的其他绿地一起辟 为街旁游园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规定 4.3.3濒临江、河、湖、海等水体的路侧绿地,应结合水面与岸线地形设计 成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透景线。 4.3.4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工程措施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 4 道路绿带设计 4.1 分车绿带设计 4.1.1 分车绿带的植物配置应形式简洁,树形整齐,排列一致。乔木树干中 心至机动车道路缘石外侧距离不宜小于 0.75m。 4.1.2 中间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 度 0.6m 至 1.5m 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 得大于冠幅的 5 倍。 4.1.3 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 1.5m 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 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分车 绿带宽度小于 l.5m 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4.1.4 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采取通透式配 置。 4.2 行道树绿带设计 4.2.1 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 合,形成连续的绿带。在行人多的路段,行道树绿带不能连续种植时,行道树 之间宜采用透气性路面铺装。树池上宜覆盖池箅子。 4.2.2 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应为 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 0.75m。 4.2.3 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 5cm,慢长树不宜小于 8cm。 4.2.4 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4.3 路侧绿带设计 4.3.1 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 在路段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4.3.2 路侧绿带宽度大于 8m 时,可设计成开放式绿地。开放式绿地中,绿化 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 70%。路侧绿带与毗邻的其他绿地一起辟 为街旁游园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规定。 4.3.3 濒临江、河、湖、海等水体的路侧绿地,应结合水面与岸线地形设计 成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透景线。 4.3.4 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工程措施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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