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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德与刑 “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 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虚 空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汉书·董 仲舒传》 董仲舒把阴阳看成是“天”的两种基本因素,德、 爱、生育等等都是“天”的阳这一方面的表现;刑、杀等 则是“天”的阴这一方面的表现。“天意”欲生不欲杀, 以示“天”之仁爱之心。君主上法于天,政当以“德化为 本”,故应“任德不任刑”。三. 德与刑 • “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 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虚 空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汉书·董 仲舒传》) 董仲舒把阴阳看成是“天”的两种基本因素,德、仁 爱、生育等等都是“天”的阳这一方面的表现;刑、杀等 则是“天”的阴这一方面的表现。“天意”欲生不欲杀, 以示“天”之仁爱之心。君主上法于天,政当以“德化为 本”,故应“任德不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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