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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罪在主观方面均为故意,过失不 构成本类罪中的任何一种具体犯罪。 3客观方面表现为侵害国家廉政建设 制度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中多为国家工作 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的行为;也有的是国家 工作人员虽未利用职务之便,但与其特定 身份具有密切关系的行为。 4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廉政建设制度。2.本罪在主观方面均为故意,过失不 构成本类罪中的任何一种具体犯罪。 3.客观方面表现为侵害国家廉政建设 制度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中多为国家工作 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的行为;也有的是国家 工作人员虽未利用职务之便,但与其特定 身份具有密切关系的行为。 4.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廉政建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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