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1.一般仲裁机构行使仲裁权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如果双 方当事人未达成仲裁协议,则仲裁机构无权对争议进行仲裁。 2.仲裁机构仅能对法定范围内的纠纷进行仲裁。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仅限 于平等民事、商事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财产纠纷。 3.仲裁机构本身没有决定和采取强制性措施的权力。 4.仲裁机构的裁决对当事人有强制性。 5.仲裁机构是具备名称、住所、财产、组成人员等法定条件的组织体。仲裁机 构在我国称为仲裁委员会 二、仲裁机构的分类 1.根据仲裁机构的不同性质,可以将仲裁机构分为一般仲裁机构和特别仲裁机 构 般仲裁机构又称为民间仲裁机构,是指独立于行政机关,必须根据双方当事人 的仲裁协议进行仲裁的仲裁机构。特别仲裁机构又称为官方性的或半官方性的仲 裁机构,是指依附于行政杋关,依行政权力进行仲裁的仲裁机构。这种仲裁机构 与仲裁的本义相违背,具有自己的独立特征。仅存在于劳动争议仲裁与农业承包 合同纠纷仲裁两个领域中 2.根据仲裁机构的存在期间,可以将仲裁机构分为临时仲裁机构和常设仲裁机 构 临时仲裁机构是指由双方当事人按仲裁地国相关仲裁法规,自行选择仲裁员,约 定仲裁规则,为解决特定争议而组成的临时性仲裁庭。常设仲裁机构是指依法组 成的有固定名称、住所、财产和仲裁规则的且长期存在的仲裁机构。我国的仲裁 机构皆为常设的仲裁机构。 3.根据仲裁机构的隶属关系,可以将仲裁机构分为国家仲裁机构和国际仲裁机 构 国家仲裁机构是指由一个国家依据其国内法设立的常设仲裁机构。国际仲裁机构 是指依国际条约或国际组织决议设立的,依附于特定国际组织而不隶属任何国家 的仲裁机构。 依此标准,我国的国内仲裁机构与涉外仲裁机构都属于国家仲裁机构。 4.根据仲裁机构受理的案件是否有涉外性,可以把国家仲裁机构分为国内仲裁 机构和涉外仲裁机构。 国内仲裁机构是指对无涉外因素的国内案件进行仲裁的仲裁机构。涉外仲裁机构 是指对有涉外因素的案件进行仲裁的仲裁机构 5.根据仲裁机构受理争议的范围,可以将仲裁机构分为综合性仲裁机构和专门 性仲裁机构。 综合性仲裁机构是指对不同种类的民事、商事争议都有权受理的仲裁机构。如我 国的仲裁委员会。专门性的仲裁机构是指仅对某一行业范围内的争议有权受理的 仲裁机构。如我国的海事仲裁委员会。 三、仲裁委员会的概念及特征 仲裁委员会的含义可以理解为: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组成的,依当事人间仲裁协 议受理并裁决法定范围内的民商或经济争议的常设性仲裁机构。 四、仲裁委员会的设立 1.仲裁委员会设立的地点和机构建制。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 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 层层设立。1.一般仲裁机构行使仲裁权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如果双 方当事人未达成仲裁协议,则仲裁机构无权对争议进行仲裁。 2.仲裁机构仅能对法定范围内的纠纷进行仲裁。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仅限 于平等民事、商事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财产纠纷。 3.仲裁机构本身没有决定和采取强制性措施的权力。 4.仲裁机构的裁决对当事人有强制性。 5.仲裁机构是具备名称、住所、财产、组成人员等法定条件的组织体。仲裁机 构在我国称为仲裁委员会。 二、仲裁机构的分类 1.根据仲裁机构的不同性质,可以将仲裁机构分为一般仲裁机构和特别仲裁机 构。 一般仲裁机构又称为民间仲裁机构,是指独立于行政机关,必须根据双方当事人 的仲裁协议进行仲裁的仲裁机构。特别仲裁机构又称为官方性的或半官方性的仲 裁机构,是指依附于行政机关,依行政权力进行仲裁的仲裁机构。这种仲裁机构 与仲裁的本义相违背,具有自己的独立特征。仅存在于劳动争议仲裁与农业承包 合同纠纷仲裁两个领域中。 2.根据仲裁机构的存在期间,可以将仲裁机构分为临时仲裁机构和常设仲裁机 构。 临时仲裁机构是指由双方当事人按仲裁地国相关仲裁法规,自行选择仲裁员,约 定仲裁规则,为解决特定争议而组成的临时性仲裁庭。常设仲裁机构是指依法组 成的有固定名称、住所、财产和仲裁规则的且长期存在的仲裁机构。我国的仲裁 机构皆为常设的仲裁机构。 3.根据仲裁机构的隶属关系,可以将仲裁机构分为国家仲裁机构和国际仲裁机 构。 国家仲裁机构是指由一个国家依据其国内法设立的常设仲裁机构。国际仲裁机构 是指依国际条约或国际组织决议设立的,依附于特定国际组织而不隶属任何国家 的仲裁机构。 依此标准,我国的国内仲裁机构与涉外仲裁机构都属于国家仲裁机构。 4.根据仲裁机构受理的案件是否有涉外性,可以把国家仲裁机构分为国内仲裁 机构和涉外仲裁机构。 国内仲裁机构是指对无涉外因素的国内案件进行仲裁的仲裁机构。涉外仲裁机构 是指对有涉外因素的案件进行仲裁的仲裁机构。 5.根据仲裁机构受理争议的范围,可以将仲裁机构分为综合性仲裁机构和专门 性仲裁机构。 综合性仲裁机构是指对不同种类的民事、商事争议都有权受理的仲裁机构。如我 国的仲裁委员会。专门性的仲裁机构是指仅对某一行业范围内的争议有权受理的 仲裁机构。如我国的海事仲裁委员会。 三、仲裁委员会的概念及特征 仲裁委员会的含义可以理解为: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组成的,依当事人间仲裁协 议受理并裁决法定范围内的民商或经济争议的常设性仲裁机构。 四、仲裁委员会的设立 1.仲裁委员会设立的地点和机构建制。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 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 层层设立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