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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债务要不要还? 发布时间:2007-0907 新闻提示 陈某给非婚生的3岁儿子写下40万元的“欠条”,到期没有履行承诺,母亲 以儿子的名义将陈某告上法庭,2007年7月17日,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 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沧浪法院受理一起特殊“欠条”案 本报记者张光宇本报通讯员华建文 陈某长期在江苏省苏州市从事水电装修工程。2001年5月,在安徽省合肥 市接到了一个大工程,便来到了合肥开展业务。2001年9月一次偶然的聚会 陈某认识了小芳(化名),双方的感情火速升温,在合肥租房开始了同居生活 而陈某实际已经结婚,在苏州有一个美满的家。在随后的几年时间里,陈某在合 肥的业务飞速发展,2004年6月,小芳生下一个儿子。2006年初,由于工作需 要,陈某又回到了苏州,小芳和刚满两岁多的儿子也一起来到了苏州。陈某在苏 州租赁了一套房子给他们母子居住。但在小芳看来,这种生活名不正言不顺,且 儿子的户口一直没有着落,在小芳的一次次要求下,陈某总算表了态 据小芳说,来到苏州后,陈某就承诺要为她和儿子购买一套房屋安定下来, 在2006年4月28日写下了一张欠条:“陈某欠儿子户口及80平方米的商品房 套,在2007年元旦前要交付,否则就要支付40万元人民币。”可是到期后,陈 某并没有履行承诺。双方的关系从此急转而下,两人之间的往来也越来越少,每 次见面都以争吵告终。小芳带着儿子在苏州生活,还要支付一笔房租,生活陷入 了困境。 2007年5月22日,小芳以儿子的名义将陈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儿子 的抚养费。经过法院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儿子由小芳抚养,陈某支付抚这笔债务要不要还? 发布时间:2007-09-07 新 闻 提 示 陈某给非婚生的 3 岁儿子写下 40 万元的“欠条”,到期没有履行承诺,母亲 以儿子的名义将陈某告上法庭,2007 年 7 月 17 日,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 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沧浪法院受理一起特殊“欠条”案 本报记者 张光宇 本报通讯员 华建文 陈某长期在江苏省苏州市从事水电装修工程。2001 年 5 月,在安徽省合肥 市接到了一个大工程,便来到了合肥开展业务。2001 年 9 月一次偶然的聚会, 陈某认识了小芳(化名),双方的感情火速升温,在合肥租房开始了同居生活。 而陈某实际已经结婚,在苏州有一个美满的家。在随后的几年时间里,陈某在合 肥的业务飞速发展,2004 年 6 月,小芳生下一个儿子。2006 年初,由于工作需 要,陈某又回到了苏州,小芳和刚满两岁多的儿子也一起来到了苏州。陈某在苏 州租赁了一套房子给他们母子居住。但在小芳看来,这种生活名不正言不顺,且 儿子的户口一直没有着落,在小芳的一次次要求下,陈某总算表了态。 据小芳说,来到苏州后,陈某就承诺要为她和儿子购买一套房屋安定下来, 在 2006 年 4 月 28 日写下了一张欠条:“陈某欠儿子户口及 80 平方米的商品房一 套,在 2007 年元旦前要交付,否则就要支付 40 万元人民币。”可是到期后,陈 某并没有履行承诺。双方的关系从此急转而下,两人之间的往来也越来越少,每 次见面都以争吵告终。小芳带着儿子在苏州生活,还要支付一笔房租,生活陷入 了困境。 2007 年 5 月 22 日,小芳以儿子的名义将陈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儿子 的抚养费。经过法院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儿子由小芳抚养,陈某支付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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