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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理由由两部分构成,即( )。 A.判决的理由和所依据的事实 B.判决的理由和判决的主文 C.判决的理由和所适用的法律条文 D.判决的理由和所依据的证据 6.公证书签署人员应写()。 A.公证员 B.助理公证员 C.主任公证员 D.副主任公证员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4分,共12分) 7.依审判程序的不同,行政裁判文书可分为哪几种? 8.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9.简述侦查文书的概念及功能。 三、写作主题(50分) 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民事上诉状。 乾元公司与李耳公司于2013年8月9日签订《借款合同》一份。合同主要约定:李耳公司 向乾元公司借款500万元用于购买原材料:借款期限自2013年8月9日至2013年11月6 日;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二十六;借款人选择一次还本、分次付息法即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 月的20日,若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还息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请;借款人应承担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借款人 未履行所列任何一项义务的属于违约等。2013年8月9日,金日公司与乾元公司签订《保证 担保合同》一份,主要约定金日公司为李耳公司的上述500万元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贵任,保证 范围包含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乾元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款费用、诉讼费用、保全 费、律师代理费等其它费用等。乾元公司认可李耳公司陆续归还过部分利息,双方确认截止 2014年6月30日,李耳公司未归还乾元公司的借款本金为500万元,未支付利息为95万元。 乾元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李耳公司立即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支付利息95万 元(利息计算至2014年6月30日),判决其按照约定利率承担利息至还款日;2.金日公司对 以上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连带清偿借款本息;3.李耳公司、金日公司共同承担本案诉讼 费、律师代理费。 一审法院认为:当事人一方享有对对方当事人的主张进行答辩并对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证 据进行质证的权利。本案中,金日公司经该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应视为放 3195.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理由由两部分构成,即( )。 A. 判决的理由和所依据的事实 B. 判决的理由和判决的主文 c. 判决的理由和所适用的法律条文 6. 公证书签署人员应写( A. 公证员 c. 主任公证员 D. 判决的理由和所依据的证据 B. 助理公证员 D. 副主任公证员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 小题,每小题 分,共 12 分} 7. 依审判程序的不同,行政裁判文书可分为哪几种? 8.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9. 简述侦查文书的概念及功能。 三、写作主题 (50 分} 10.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民事上诉状。 乾元公司与李耳公司于 2013 日签订《借款合同》一份。合同主要约定:李耳公司 向乾元公司借款 500 万元用于购买原材料 借款期限自 2013 日至 2013 11 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二十六 借款人选择一次还本、分次付息法即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 月的 20 日,若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还息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借款人应承担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借款人 未履行所列任何一项义务的属于违约等。 2013 日,金日公司与乾元公司签订《保证 担保合同》一份,主要约定金日公司为李耳公司的上述 500 万元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 范围包含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乾元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款费用、诉讼费用、保全 费、律师代理费等其它费用等。乾元公司认可李耳公司陆续归还过部分利息,双方确认截止 2014 30 日,李耳公司未归还乾元公司的借款本金为 500 万元,未支付利息为 95 万元。 乾元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李耳公司立即偿还借款本金 500 万元,支付利息 95 元(利息计算至 2014 30 日) ,判决其按照约定利率承担利息至还款日; 2. 金日公司对 以上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连带清偿借款本息; 3. 李耳公司、金日公司共同承担本案诉讼 费、律师代理费。 一审法院认为 当事人一方事有对对方当事人的主张进行答辩并对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证 据进行质证的权利。本案中,金日公司经该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应视为放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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