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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三)专项分析 1、偿付能力状况 本公司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1-17号)》计算和披露核心资本、实际资本、 最低资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根据保监会的规定,中国境内保险 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达到规定水平 单位: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核心资本 1.69894200 1,470,926 实际资本 1,842,05692 1,577,121 最低资本 l436,9079 1,377,234.8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11824% 106.80% 宗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128.20% 114.51% 2、资产负债率 2018年12月31日 2017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 91.85% 88.39% (四)内含价值 l、因华人寿2018年12月31日内含价值结果汇总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贴现率 自由盈余 [ 3,134 要求资本 口除持有要求资本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 2.71 内含价值 4]=[1H+[2}+[3] 17,738 有效业务价值 有效业务价值是指有效适用业务及其对应资产未来产生的现金流中股东利益在评估时点 的现值,产生现金流的资产基础为支持有效适用业务相应负债的资产,折现率为评估时点的 风险贴现率 国华人寿2018年12月31日的有效业务价值结果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贴现率 扣除持有要求资本成本前的有效业务价值 [ 6,070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 (三)专项分析 1、偿付能力状况 本公司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1-17号)》计算和披露核心资本、实际资本、 最低资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根据保监会的规定,中国境内保险 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达到规定水平。 单位: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核心资本 1,698,942.00 1,470,926.39 实际资本 1,842,056.92 1,577,121.72 最低资本 1,436,907.95 1,377,234.85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118.24% 106.80%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128.20% 114.51% 2、资产负债率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 91.85% 88.39% (四)内含价值 1、国华人寿2018 年12 月31 日内含价值结果汇总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风险贴现率 11% 自由盈余 [1] 3,134 要求资本 [2] 11,894 扣除持有要求资本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 [3] 2,710 内含价值 [4]=[1]+[2]+[3] 17,738 2、有效业务价值 有效业务价值是指有效适用业务及其对应资产未来产生的现金流中股东利益在评估时点 的现值,产生现金流的资产基础为支持有效适用业务相应负债的资产,折现率为评估时点的 风险贴现率。 国华人寿2018年12月31日的有效业务价值结果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风险贴现率 11% 扣除持有要求资本成本前的有效业务价值 [1]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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