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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关人员私分没收的走私货物、物品的,依照刑 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海关人员 购买没收的走私货物、物品的,责令退还,并可给 予行政处分 3.海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故意刁难、拖延监管、 查验的,给予行政处分;循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 放纵走私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目 的修前蜀易大是2.海关人员私分没收的走私货物、物品的,依照刑 .海关人员私分没收的走私货物、物品的,依照刑 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海关人员 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海关人员 购买没收的走私货物、物品的,责令退还,并可给 购买没收的走私货物、物品的,责令退还,并可给 予行政处分。 3.海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故意刁难、拖延监管、 .海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故意刁难、拖延监管、 查验的,给予行政处分;循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 查验的,给予行政处分;循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 放纵走私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依法 放纵走私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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