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及重大风险提示 释义 于本年报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具有下列涵义: “兖州煤业”、“公司”、指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依据中国 “本公司” 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美国存 托股份及A股分别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纽约 证券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集团”、“本集团” 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兖矿集团”、“控股股东”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于1996年依据中国法律 改制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 股东,于本报告期末持有本公司52.86%股权 “榆林能化” 指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于2004年依据 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本 公司于陕西省60万吨甲醇项目的生产运营, 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菏泽能化” 指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于2004年依据中国 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本公司 于山东省菏泽市巨野煤田煤炭资源开发业 务,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98.33%股权 山西能化” 指兖州煤业山西能化有限公司,于2002年依据 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本 公司于山西省投资项目的管理,是本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 “天池能源” 指山西和顺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年 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 责天池煤矿的生产运营,是山西能化的控股 子公司,山西能化持有其81.31%股权; 天浩化工” 指山西天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依据 中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本 公司于山西省10万吨甲醇项目的生产运营, 是山西能化的控股子公司,山西能化持有其3 释义及重大风险提示 一、释义 于本年报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具有下列涵义: “兖州煤业”、“公司”、 “本公司” 指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7 年依据中国 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 H 股、美国存 托股份及 A 股分别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纽约 证券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集团”、“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兖矿集团”、“控股股东” 指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于 1996 年依据中国法律 改制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 股东,于本报告期末持有本公司 52.86%股权; “榆林能化” 指 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于 2004 年依据 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本 公司于陕西省 60 万吨甲醇项目的生产运营, 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菏泽能化” 指 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于 2004 年依据中国 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本公司 于山东省菏泽市巨野煤田煤炭资源开发业 务,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98.33%股权; “山西能化” 指 兖州煤业山西能化有限公司,于 2002 年依据 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本 公司于山西省投资项目的管理,是本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 “天池能源” 指 山西和顺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于 1999 年 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 责天池煤矿的生产运营,是山西能化的控股 子公司,山西能化持有其 81.31%股权; “天浩化工” 指 山西天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2 年依据 中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本 公司于山西省 10 万吨甲醇项目的生产运营, 是山西能化的控股子公司,山西能化持有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