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8月8日,乙公司回函以 与甲公司办完转账手续、交付提车证明 指定交货地点后,该装载机财产所有权 即已转移为由拒绝了戊公司和甲公司的 要求。2002年11月20日,戊公 司诉至某县人民法院,要求判决第三人 乙公司赔偿经济损失;被告丁公司、甲 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00年8月8日,乙公司回函以 与甲公司办完转账手续、交付提车证明、 指定交货地点后,该装载机财产所有权 即已转移为由拒绝了戊公司和甲公司的 要求。2002年11月20日,戊公 司诉至某县人民法院,要求判决第三人 乙公司赔偿经济损失;被告丁公司、甲 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