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除了一般家庭暴力案件受害人以暴制暴的行为 具有被迫性之外,本案被告人曾经尝试民事离婚 行政洽安报警、刑事追责三种途径,都得不到有 效解决,以暴制暴的方式似乎成为唯一选择。 ②被告人选择趁被害人不备而将其杀死,是出于 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的体力悬殊差异所致,应属 无奈而并非刻意预谋,情有可恕。 ③许多国家将以暴制暴杀死施暴人的情形,视为 正当防卫或具有正当防卫的行为。 上诉法院从实现个案的特殊正义考虑而进一步 减轻量刑,改判被告人缓刑,具备更高程度的正 当性。除了一般家庭暴力案件受害人以暴制暴的行为 具有被迫性之外,本案被告人曾经尝试民事离婚、 行政治安报警、刑事追责三种途径,都得不到有 效解决,以暴制暴的方式似乎成为唯一选择。 被告人选择趁被害人不备而将其杀死,是出于 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的体力悬殊差异所致,应属 无奈而并非刻意预谋,情有可恕。 许多国家将以暴制暴杀死施暴人的情形,视为 正当防卫或具有正当防卫的行为。 上诉法院从实现个案的特殊正义考虑而进一步 减轻量刑,改判被告人缓刑,具备更高程度的正 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