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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闻耋所孕院《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教学教案第8页总25页 结构,即谋篇布局。它的任务是把各个部分、各种因素连结为一个和谐的整体,使 内容的表现达到真实而鲜明的效果。为了保证法律文书的权威性、严肃性、完整性和实 用性,司法机关对文书的结构形态做了明确规定,因而法律文书在结构上具有明显的特 点一一程式化。法律文书的谋篇布局绝不能象文学创作那样追求灵活多变、异彩纷呈的 表现形式。但这并非说法律文书千篇一律、万古不变。我国古代的法律文书就有了一定 的结构形式,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才形成了现在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文书格式,而古今相 较差异迥然。所谓程式化,是指法律文书结构形态的类型化,同一种文书可以适应不同 案件。比如同是起诉书,它可以针对张三的抢劫案,也可以适用李四的盗窃案,案情不 同,但起诉书的结构布局没有变。但是同为法律文书,起诉书和判决书等其他文书又有 着明显不同,结构方式也有变化,因而结构的程式化并不等于僵化、脸谱化,随着司法 实践的深入,人们认识的不断提髙,结构程式将日趋科学。除了程式化这一基本特点, 进一步地对现行法律文书的结构形态从整体上考察,还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1、严谨性 即结构布局精细严密,堪称无懈可击。这里以拟制式文书为例,这类文书在脉络、 层次和段落、过渡与照应、开头和结尾等成分上都强调了严谨性 脉络,即文书中事理发展、推进所显现出来的轨迹。脉络把构成文书的材料有机地 连接起来,使人们清晰地把握材料与材料之间的内在联系。拟制式文书在固定的结构形 态下流动着显豁而突出的脉络一一法律的箝制力,即以具体案件所适用的法律为轨迹, 再现诉讼过程的是与非。这一脉络从首至尾贯穿全文,反映了制作主体的观点和看法, 没有了它,所有的案情都不过一盘散沙 层次和段落。法律文书的层次、段落的划分都是非常明确的。层次是针对文书内容 的切割、划分,段落是根据文字表达上的停顿而形成的。从整体上看,法律文书的层次 大都呈并列式,即各个层次之间呈现为并列关系。但是,具体到每一大的层次其包含的 小层次之间的关系则比较复杂,可能是并列关系,也可能是递进关系,或者是总分关系 等等,这里就体现了拟制式文书因案情不同制作方法上的差异。 例如,判决书的主体部分由事实、理由、结果三大层次组成,在结构上三者表现为 平列关系,其中理由这一部分又有事实论证和法律论证两个下属层次,这两个小层次之 间亦属并列关系,即从事实、法律两方面论证判决结果的正确性。然而,主体中第一大 层次即事实叙述,在划分下属层次时可能出现不同关系,如有依时序安排层次的,也有 依空间变换顺序安排的,还有以罪责性质的不同安排层次的,等等,应根据案情安排事《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 教学教案 第8页 总25页 结构,即谋篇布局。它的任务是把各个部分、各种因素连结为一个和谐的整体,使 内容的表现达到真实而鲜明的效果。为了保证法律文书的权威性、严肃性、完整性和实 用性,司法机关对文书的结构形态做了明确规定,因而法律文书在结构上具有明显的特 点——程式化。法律文书的谋篇布局绝不能象文学创作那样追求灵活多变、异彩纷呈的 表现形式。但这并非说法律文书千篇一律、万古不变。我国古代的法律文书就有了一定 的结构形式,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才形成了现在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文书格式,而古今相 较差异迥然。所谓程式化,是指法律文书结构形态的类型化,同一种文书可以适应不同 案件。比如同是起诉书,它可以针对张三的抢劫案,也可以适用李四的盗窃案,案情不 同,但起诉书的结构布局没有变。但是同为法律文书,起诉书和判决书等其他文书又有 着明显不同,结构方式也有变化,因而结构的程式化并不等于僵化、脸谱化,随着司法 实践的深入,人们认识的不断提高,结构程式将日趋科学。除了程式化这一基本特点, 进一步地对现行法律文书的结构形态从整体上考察,还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1、严谨性 即结构布局精细严密,堪称无懈可击。这里以拟制式文书为例,这类文书在脉络、 层次和段落、过渡与照应、开头和结尾等成分上都强调了严谨性。 脉络,即文书中事理发展、推进所显现出来的轨迹。脉络把构成文书的材料有机地 连接起来,使人们清晰地把握材料与材料之间的内在联系。拟制式文书在固定的结构形 态下流动着显豁而突出的脉络——法律的箝制力,即以具体案件所适用的法律为轨迹, 再现诉讼过程的是与非。这一脉络从首至尾贯穿全文,反映了制作主体的观点和看法, 没有了它,所有的案情都不过一盘散沙。 层次和段落。法律文书的层次、段落的划分都是非常明确的。层次是针对文书内容 的切割、划分,段落是根据文字表达上的停顿而形成的。从整体上看,法律文书的层次 大都呈并列式,即各个层次之间呈现为并列关系。但是,具体到每一大的层次其包含的 小层次之间的关系则比较复杂,可能是并列关系,也可能是递进关系,或者是总分关系 等等,这里就体现了拟制式文书因案情不同制作方法上的差异。 例如,判决书的主体部分由事实、理由、结果三大层次组成,在结构上三者表现为 平列关系,其中理由这一部分又有事实论证和法律论证两个下属层次,这两个小层次之 间亦属并列关系,即从事实、法律两方面论证判决结果的正确性。然而,主体中第一大 层次即事实叙述,在划分下属层次时可能出现不同关系,如有依时序安排层次的,也有 依空间变换顺序安排的,还有以罪责性质的不同安排层次的,等等,应根据案情安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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