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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护: 3)对于再生周期长、恢复速度较慢的自然资源损失要制定补偿措施: 4)对于再生周期短资源损失,当其恢复的基本条件没有发生逆转时,不必 制定补偿措施: 5)需制定区域的绿化规划。 (2)实施减缓措施的途径 1)保护: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和政策,预防性保护是优先考虑的措施。 2)恢复:通过事后努力而使生态系统的结构或环境功能得到一定程度修复。 3)补偿:重建一种生态系统,以补偿应开发建设活动而损失的环境功能的 措施。 4)建设:采取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具有更高环境功能的生态系统措施。 补偿 是一种重建生态系统,以补偿因开发建设活动损失的环境功能的措施。有两 种形式: 就地补偿类似于恢复,但建立的新生态系统与原生态系统没有一致性。 异地补偿则是在开发建设项目发生地无法补偿损失的生态环境功能时,在项 目发生地之外实施补偿措施,留在区域内或流域内的适宜地点或其他规划的生态 建设工程中。 补偿中最重要的是植被补偿,因为它是整个生态环境功能所依赖的基础,植 被补偿可按照生物物质生产等当量的原理确定具体的补偿量。 补偿措施的确定应考虑:流域或区域生态环境功能保护的要求和优先次序: 建设项目对区域生态环境功能的最大依赖和需求。 体现社会群体平等使用和保护环境的权利,生态环境保护的特殊性要求。 (3)替代方案 指开发项目的规模、选址(线)的可替代方案,包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多 方案比较。大多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须提出替代方案。 替代方案的确定是一个不断进行科学论证、优化、选择的过程,最终目的是 使选择的方案具有环境损失最小、费用最少、生态功能最大的特性。 前述的生态环境保护、恢复、补偿和建设措施,都可以结合建设项目的工程 特点有两种或多种替代方案。 三、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 ,图形叠置法 ,列表请单法 ,类比法 整体类比、单项类比。 ·系统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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