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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8466-2005 灭菌三角烧瓶内,充公摇匀,置于37℃恒温培养箱,增菌培养12~24h。 注:若样品为经过氯消毒的污水,应在采样后立即用5%硫代硫酸钠溶液充分中和余氯 B.4.1.2污泥 用灭菌匙称取污泥20g,放入灭菌容器内,加入200ml灭菌水,充分混匀,制成1:10混悬液。 吸取上述1:10混悬液100m,加入到装有100ml二倍浓度SF增菌液的已灭菌的三角烧瓶内,摇匀, 置于37℃恒温培养箱,增菌培养24h。 注:若样品为经过氯消毒的污泥,应在采样后立即用5%硫代硫酸钠溶液充分中和余氯 B4.2平板分离 取上述增菌培养液,分别接种于Ss培养基平板和Bs培养基平板,置于37℃培养箱中,培养24 48h观察各平板上生长的菌落形态。 挑取在Ss培养基平板上呈无色透明或中间有黑心,直径1~2mm的菌落;挑取在BS培养基平 板上呈黑色的菌落或灰绿色的可疑肠道病原菌菌落。每个平板最少挑取5个菌落,接种于TSI培养基 中,置于37℃培养箱中,培养18~24h B.4.3鉴定 B4.3.1血清学试验 在TSI培养基中,如不发酵乳糖,发酵葡萄糖产酸产气或只产酸不产气,一般产生硫化氢,有动 力者,先与沙门氏A-F群O多价血清作玻璃片凝集,凡与多价O血清凝集者,再与0因子血清凝 集,以确定所属群别,然后用H因子血清,确定血清型。双向菌株应证实两相的H抗原,有ⅵi抗原 的菌型(伤寒和丙型副伤寒沙门氏菌)应用vi因子血清检验。 B.4.3.2生化试验 应进行葡萄糖、甘露醇、麦芽糖、乳糖、蔗糖、靛基质、硫化氢、动力、尿素试验。沙门氏菌 属中除伤寒沙门氏菌和鸡沙门氏菌不产气外,通过发酵葡萄糖、产气、均发酵甘露醇和麦芽糖(但 猪沙门氏菌、雏沙门氏菌不发酵麦芽糖),不分解乳糖、蔗糖,尿素酶和靛基质为阴性,通常产生硫 化氢。除鸡、雏沙门氏菌和伤寒沙门氏菌的0型菌株无动力外,通常均有动力 如遇多价O血清不凝集而一般生化反应符合上述情况时,可加做侧金盏花醇、水杨素和氰化钾 试验,沙门氏菌均为阴性。 B.5检验结果报告 根据检验结果,报告一定体积的样品中存在或不存在沙门氏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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