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场规制 “没有规制就没有市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制市场的外在力量来自手:政府 政府作为社会公共力量的代表,负有管理市场、规制竞争 的神圣职责。政府管理、规制市场的本质是公共权力介入 市场生活,对市场主体经济权利的滥用子以防范与矫正。 由于政府权力同样易于膨胀或被滥用,因此政府权力的行 使更需要加以控制 综上,在法治国家,政府必须依法对市场进行管理和规制。 这里的“法”即指市场规制法(二)市场规制 “没有规制就没有市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制市场的外在力量来自于:政府 政府作为社会公共力量的代表,负有管理市场、规制竞争 的神圣职责。政府管理、规制市场的本质是公共权力介入 市场生活,对市场主体经济权利的滥用予以防范与矫正。 由于政府权力同样易于膨胀或被滥用,因此政府权力的行 使更需要加以控制。 综上,在法治国家,政府必须依法对市场进行管理和规制。 这里的“法”即指市场规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