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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与送达 1.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当事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 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 ■2.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 本后30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 由人民法院决定 ■3.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 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期间均为30日。当事人不能在法 定期间提起上诉,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 决定 ■4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民事诉讼法》 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审限的限制三、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与送达 ◼ 1.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当事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 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 ◼ 2.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 本后30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 由人民法院决定。 ◼ 3.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 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期间均为30日。当事人不能在法 定期间提起上诉,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 决定。 ◼ 4.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民事诉讼法》 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审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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