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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权力的方法 因此,要用权力的概念,而不是用压制的或法律的概念去分析某一类性的知识的形 成。但是,“权力”一词容易引起很多误会。如对于权力是什么、它的形式及单位这样的 问题会产生误解。我所说的权力既不是指在确定的一个国家里保证公民服从的一系列机构 与机器,即“政权”,也不是指某种非暴力的、表现为规章制度的约束方式;也不是指由 某一分子或团体对另一分子或团体实行的一般统治体系,其作用通过不断地分流穿透整 社会机体。用权力的概念研究权力不应该将国家主权、法律形式或统治的同一性设为原始 力的关系,这些关系存在于它们发生作用的那个领域……而且它们构成自己的有机体:那 使它们在不断的斗争与对抗中改变它们、加强它们、换掉它们位置的规律;诸多力的关系 之间存在的那些使其形成系列或系统的相互依赖的点,或相反,使它们彼此独立的差距与 矛盾:它们赖以发挥作用的战略,其一般意图或制度形式体现在国家机器、法律陈述和社 会联盟之中。我们不应该通过某一最高中心点的最初形式,通过辐射各种生产和递减形式 的唯一最高权力点,去寻找产生权力的必要条件,寻找那既能帮助我们了解权力的实施 甚至它最“边陲”的功效,又能使我们通过权力的机制去了解社会的观点。是力的关系活 动的基础,才通过那些不均等的力,在不停地诱发权力的不同状态,这些状态永远是局部 的、不稳定的。权力无所不在,这并非因为它拥有将一切会聚在它的不可战胜的一致之下 的特权,而是因为它随时随地都会生产,或者,更明确地说,在任意两点的关系中都会产 生权力。权力无所不在,并不是因为它包含一切,而是因为它来自一切方面。因此,具有 连续性、重复性、停滞性和自我再生性的权力,不过是以上述活动为基础而产生的权力的 某种整体的效果,不过是依靠每一个活动环带而形成的链条,同时,这条链条又反过来固 定每一个环带。无疑,我们应该这样为权力定名了:权力,不是什么制度,不是什么结 构,不是一些人拥有的什么势力,而是人们赋予某一个社会中的复杂的战略形势的名称 是否应该将人们常说的话颠倒过来,说政治是以其他方式进行的战争?如果不愿意将 战争与政治混为一谈,也许应该说诸多的力的关系可以以“战争”或者“政治”的形式表 现,但是,这是局部的,永远不会是全部的。这样就形成了能够包含那些不平衡的、不同 性质的、不稳定的、紧张的力的关系之两种不同的战略(二者极易相互渗透)。沿着这个 思路,我们可以提出下列命题: 权力不是某种可以获得、夺取或分享的东西,不是某种可以保留或丧失的东西 权力的事实乃是通过无数的点、通过不均等的、运动的力的关系的变化得到实现的 权力诸关系并非处于其他类型的关系之外(如经济进程、知识关系、性的关 系),而是它们的内在的东西;是在它们之中产生的分化、不均等与不协调的直接后果, 同时,也是这些差异产生的内在条件;权力诸关系不是具有简单的禁止或监督功能的上层 建筑:它们在自己作功的范围内具有直接的生产作用 权力是自上而下的。就是说,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一般的二元对立并不是权力 诸关系产生的母体,尽管这种对立由上至下,在越来越小的范围内再现,直至社会机体最 细微之处。应该认为,在生产机构、家庭、团体和制度中形成并发生作用的大量的力之关 系是造成社会主要差异的基础。这些力的关系形成一股总的力量,穿过局部争端并使对立 的诸方联合起来,当然,反过来,它也对它们进行重新分配、排列、平均,组织联合体并 使它们达成一致。伟大的统治正是以这些紧张的局部对抗为基础的霸权结果。 权力关系是意向性的,但不是主观的。如果说,事实上,它们是可以被人理解 的,原因并不在于根据因果关系的理论可以对之作出“解释”的结果,而是因为它们完全 被计算所渗透,也就是说,不存在无一定对象和目的的权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权力来 自某一个体的选择或决定。不必寻找保证权力合理性的最高机构。无论是统治的阶层、控 制国家机器的团体,或是那些作出最重要经济决策的人,都控制不了在一个社会中发生的 原文出自 Michel foucault著 The History of sextain,vol.l: Introduction( New York: Vintage books 1990/1978)pp92-102;中译选自杜小真编选《福柯集》(上海远东出版社,1998年),第345-352页(尚 恒译,顾嘉琛校)。39.2 权力的方法* 因此,要用权力的概念,而不是用压制的或法律的概念去分析某一类性的知识的形 成。但是,“权力”一词容易引起很多误会。如对于权力是什么、它的形式及单位这样的 问题会产生误解。我所说的权力既不是指在确定的一个国家里保证公民服从的一系列机构 与机器,即“政权”,也不是指某种非暴力的、表现为规章制度的约束方式;也不是指由 某一分子或团体对另一分子或团体实行的一般统治体系,其作用通过不断地分流穿透整个 社会机体。用权力的概念研究权力不应该将国家主权、法律形式或统治的同一性设为原始 论据;确切地说,它们不过是权力的最终形式。我以为,首先应该将权力理解为:众多的 力的关系,这些关系存在于它们发生作用的那个领域……而且它们构成自己的有机体;那 使它们在不断的斗争与对抗中改变它们、加强它们、换掉它们位置的规律;诸多力的关系 之间存在的那些使其形成系列或系统的相互依赖的点,或相反,使它们彼此独立的差距与 矛盾;它们赖以发挥作用的战略,其一般意图或制度形式体现在国家机器、法律陈述和社 会联盟之中。我们不应该通过某一最高中心点的最初形式,通过辐射各种生产和递减形式 的唯一最高权力点,去寻找产生权力的必要条件,寻找那既能帮助我们了解权力的实施, 甚至它最“边陲”的功效,又能使我们通过权力的机制去了解社会的观点。是力的关系活 动的基础,才通过那些不均等的力,在不停地诱发权力的不同状态,这些状态永远是局部 的、不稳定的。权力无所不在,这并非因为它拥有将一切会聚在它的不可战胜的一致之下 的特权,而是因为它随时随地都会生产,或者,更明确地说,在任意两点的关系中都会产 生权力。权力无所不在,并不是因为它包含一切,而是因为它来自一切方面。因此,具有 连续性、重复性、停滞性和自我再生性的权力,不过是以上述活动为基础而产生的权力的 某种整体的效果,不过是依靠每一个活动环带而形成的链条,同时,这条链条又反过来固 定每一个环带。无疑,我们应该这样为权力定名了:权力,不是什么制度,不是什么结 构,不是一些人拥有的什么势力,而是人们赋予某一个社会中的复杂的战略形势的名称。 是否应该将人们常说的话颠倒过来,说政治是以其他方式进行的战争?如果不愿意将 战争与政治混为一谈,也许应该说诸多的力的关系可以以“战争”或者“政治”的形式表 现,但是,这是局部的,永远不会是全部的。这样就形成了能够包含那些不平衡的、不同 性质的、不稳定的、紧张的力的关系之两种不同的战略(二者极易相互渗透)。沿着这个 思路,我们可以提出下列命题: ——权力不是某种可以获得、夺取或分享的东西,不是某种可以保留或丧失的东西; 权力的事实乃是通过无数的点、通过不均等的、运动的力的关系的变化得到实现的。 ——权力诸关系并非处于其他类型的关系之外(如经济进程、知识关系、性的关 系),而是它们的内在的东西;是在它们之中产生的分化、不均等与不协调的直接后果, 同时,也是这些差异产生的内在条件;权力诸关系不是具有简单的禁止或监督功能的上层 建筑;它们在自己作功的范围内具有直接的生产作用。 ——权力是自上而下的。就是说,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一般的二元对立并不是权力 诸关系产生的母体,尽管这种对立由上至下,在越来越小的范围内再现,直至社会机体最 细微之处。应该认为,在生产机构、家庭、团体和制度中形成并发生作用的大量的力之关 系是造成社会主要差异的基础。这些力的关系形成一股总的力量,穿过局部争端并使对立 的诸方联合起来,当然,反过来,它也对它们进行重新分配、排列、平均,组织联合体并 使它们达成一致。伟大的统治正是以这些紧张的局部对抗为基础的霸权结果。 ——权力关系是意向性的,但不是主观的。如果说,事实上,它们是可以被人理解 的,原因并不在于根据因果关系的理论可以对之作出“解释”的结果,而是因为它们完全 被计算所渗透,也就是说,不存在无一定对象和目的的权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权力来 自某一个体的选择或决定。不必寻找保证权力合理性的最高机构。无论是统治的阶层、控 制国家机器的团体,或是那些作出最重要经济决策的人,都控制不了在一个社会中发生的 *原文出自 Michel Foucault 著 The History of Sexuality, Vol..1: Introduction (New York: Vintage Books, 1990/1978),pp.92-102; 中译选自杜小真编选《福柯集》(上海远东出版社,1998 年),第 345-352 页(尚 恒译,顾嘉琛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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