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报告 司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12,234.31万元扩建生产线暨技改项目,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 了工程配套设施的改造,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投入使用。 2011年5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营运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9,6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1年6月1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建立北京基础研发中心项目”,投资预算15,617.91万元。该项议案己经公司2011年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2012年1月17日,公司与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签署了正式的《北京市存量房 屋买卖合同》,正式启动了北京基础研发中心的建设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向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支付购楼款项7,976.63万元,并已获得两栋楼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公司已完成了北京基础研发中心全部 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目前,公司北京基础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已正式投入使用。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报告期内发生 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2年6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北京基础研发中心项目 实施地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北京基础研发中心实验室的建设地点变更至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研 发中心。该议案已于2012年7月18日经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 2011年6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营运资金建立北京基础研发中心项目的修订案》和《关于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购买控股股东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的资产用于建立北京基础研发中心,总投资额15,61.91万元。2011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月9日,上述修订案已通过公司20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施方式调整情况 2012年4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年产900 吨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决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成立全资子公司江苏当升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的实施主体。同时,公司未来将海门 工程定位为南方生产基地,因此该募投项目的工程规划需要进一步调整。此外,由于公司大客户对公司 品质量和制备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需要对产品方案和工艺流程进行进一步调整,因此,公司决定 将“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的建成投产时间调整为2013年6月30日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2010年5月7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以募集资金1,750.73万元置换预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已投入的要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白筹资金,该事项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750.73万元置换预先 己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适用 2010年5月7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从“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 目一期工程”募集资金17,196.91万元中,用6,4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0年11月8日,公司将6,400万元归还至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年产3900吨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至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400万元 人民币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已一次性归还完毕 2010年11月12日,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从“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 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募集资金17,196.91万元中,用1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 超过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1年5月11日,公司将10.000元按时归还至“江苏锂电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 25 司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12,234.31 万元扩建生产线暨技改项目,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 了工程配套设施的改造,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投入使用。 2011 年 5 月 1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营运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 9,6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1 年 6 月 15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建立北京基础研发中心项目”,投资预算 15,617.91 万元。该项议案已经公司 201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2012 年 1 月 17 日,公司与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签署了正式的《北京市存量房 屋买卖合同》,正式启动了北京基础研发中心的建设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向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支付购楼款项 7,976.63 万元,并已获得两栋楼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公司已完成了北京基础研发中心全部 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目前,公司北京基础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已正式投入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 201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北京基础研发中心项目 实施地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北京基础研发中心实验室的建设地点变更至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研 发中心。该议案已于 2012 年 7 月 18 日经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 2011 年 6 月 1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营运资金建立北京基础研发中心项目的修订案》和《关于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购买控股股东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的资产用于建立北京基础研发中心,总投资额 15,617.91 万元。2011 年 7 月 9 日,上述修订案已通过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2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900 吨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决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成立全资子公司江苏当升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的实施主体。同时,公司未来将海门 工程定位为南方生产基地,因此该募投项目的工程规划需要进一步调整。此外,由于公司大客户对公司产 品质量和制备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需要对产品方案和工艺流程进行进一步调整,因此,公司决定 将“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的建成投产时间调整为 2013 年 6 月 30 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2010 年 5 月 7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以募集资金 1,750.73 万元置换预先 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 1,750.73 万元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2010 年 5 月 7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从“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 目一期工程”募集资金 17,196.91 万元中,用 6,4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0 年 11 月 8 日,公司将 6,400 万元归还至 公司“年产 3900 吨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至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400 万元 人民币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已一次性归还完毕。 2010 年 11 月 12 日,经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从“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 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募集资金 17,196.91 万元中,用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 超过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将 10,000 万元按时归还至“江苏锂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