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认识《消法》第55条与我国民事反欺诈制 度的关系? 1.《民法通则》第5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 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 2.《合同法》第52条和第54条以欺诈手段订立 的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若损 害国家利益的则无效。 3.《消法》第55条:经菅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 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 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 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 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怎样认识《消法》第55条与我国民事反欺诈制 度的关系? 1.《民法通则》第5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 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 2.《合同法》第52条和第54条:以欺诈手段订立 的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若损 害国家利益的则无效。 3.《消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 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 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 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 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