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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受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 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财务顾问业 务指引》、《准则第26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经过对交易双方及其聘请 的中介机构所提供尽职调査资料进行审慎调查后出具的 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各方均无其他利益关系,就本次交易所发表的 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列载的信息和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3、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对 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独立财务顾问已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尽职调査义务,对于因受境外法律限制而确实 无法实施核査的事项或资料,均严格引述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交易对方提供 的资料或出具的说明、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北 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估值报告》。 4、独立财务顾问注意到:(1)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境外公司,其目前披 露的审计报告适用中国会计准则的经审计财务报告;(2)本次交易存在尚需履行 的批准程序,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事项 5、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注意,独立财务顾问的职责范围并不包括应由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负责的对本次交易事项在商业上的可行性评论,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仅对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及对上市公司 可能产生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何投资建议,对于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受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 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财务顾问业 务指引》、《准则第 26 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经过对交易双方及其聘请 的中介机构所提供尽职调查资料进行审慎调查后出具的。 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各方均无其他利益关系,就本次交易所发表的 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2、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列载的信息和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3、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对 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独立财务顾问已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于因受境外法律限制而确实 无法实施核查的事项或资料,均严格引述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交易对方提供 的资料或出具的说明、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北 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估值报告》。 4、独立财务顾问注意到:(1)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境外公司,其目前披 露的审计报告适用中国会计准则的经审计财务报告;(2)本次交易存在尚需履行 的批准程序,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事项。 5、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注意,独立财务顾问的职责范围并不包括应由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负责的对本次交易事项在商业上的可行性评论,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仅对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及对上市公司 可能产生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何投资建议,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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