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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收支的17%其中,边境地区占比上升至30%。 币业务取得新突破,2014年全省共办理对俄人民 年末全省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的银行达到18家 币业务实际收付金额23.9亿元,同比增长 跨境人民币业务在地区上实现了省内全覆盖,人173.8%,占中俄本币结算总额的60%以上 民币结算网络延伸至61个国家和地区。对俄人民 专栏1:金融助力现代农业“两大平原”金融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黑龙江省“两大平原”(即松嫩平原、三江平原)地带是世界上仅存的三大黑土地之一,位于黑龙 省腹地,面积28.9万平方公里。域内农业资源丰富,耕地面积占全省80%以上,粮食产量占全省90%, 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战略基地。2013年6月13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 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4年5月12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 改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黑龙江省政府会同中央农办、财政部、农业部,结合黑龙江实际情 况,制定《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綜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改革方案》。目前,全省各级人民银 行带领金融机构依据《方案》全面启动了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是完善体系机制,全面启动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制定了《黑龙江省金融改革工作任务分解 方案》、《黑龙江省人民银行系统金融改革工作分工方案》,建立了专项统计、日常考核等制度,全面形 成省、市、县三级工作运行机制和考评机制,理顺工作关系,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推动涉农貸款较快增长。全年“两大平原”地区累计发放支农 再贷款170.3亿元,同比增长34%,年末全省“两大平原”地区所辖金融机构发放的涉农贷款余额2799.3 亿元,当年新增537.8亿元,增长23.8%,高于全省贷款平均增速6.7个百分点。 三是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与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 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主体开展“一对一”结对子活动,年末各金融机构对 大平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余额568.2亿元,增长36.6%:累计发放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 722.2亿元,是2013年投放量的3.2倍。 四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下发《黑龙江省农村土地 经营权抵押贷款暂行办法》、《关于促进全省农机具抵押贷款业务开展的指导意见》。年末“两大平原 地区创新型农村金鼬产品(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土地租金收益权质押貸款等)贷款余額达 211.9亿元,同比增长47.6%,其中:“两大平原”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102.6亿元, 增长51.%%,成功实现了“两大平原”地区县域全覆盖。 五是强化农村支付服务体系的支持功能,加快实现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年末“两大平原” 11市和51个县实现基础金融服务在行政村100%覆盖。“两大平原”地区推出“福农通”等新型支付工具, 推广地区使用“福农通”的农产品收购方与农户之间的非现金结算率高达9.7%。 六是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綜合配套改革。截至2014年末,涉 农金融机构已为“两大平原”地区251万农户建立信用档案,其中197万农户获得信用评定,累计获 得贷款1739亿元。 (二)证券业健康发展,证券改革稳法人期货公司仍为2家;期货营业部15家,比上 步推进 年增加1家。辖区证券机构开立资金账户 2014年,黑龙江省证券业经营效益有所提 万户,比上年增加8.7万户;实现营业收入 高,上市公司利润增速较快,证券业改革取得新 亿元,同比增长38.2%:净利润7.7亿元,同比 突破 增长75.9%。辖区期货公司营业收入932.2万元 1.证券机构经营效益持续向好。年末黑龙江 同比增长3.1% 省法人证券公司仍为1家,分公司7家,比上年增 2.上市公司利润大幅增长。2014年,黑龙江 加3家;证券营业部136家,比上年增加13家 省A股上市公司32家,比上年增加1家。年末辖区 上市公司总市值3181.7亿元,同比增长65.6%;总6 国际收支的 17%。其中,边境地区占比上升至 30%。 年末全省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的银行达到 18 家, 跨境人民币业务在地区上实现了省内全覆盖,人 民币结算网络延伸至 61 个国家和地区。对俄人民 币业务取得新突破,2014 年全省共办理对俄人民 币业务实际收付金额 23.9 亿元,同比增长 173.8%,占中俄本币结算总额的 60%以上。 专栏 1:金融助力现代农业 “两大平原”金融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黑龙江省“两大平原”(即松嫩平原、三江平原)地带是世界上仅存的三大黑土地之一,位于黑龙 江省腹地,面积 28.9 万平方公里。域内农业资源丰富,耕地面积占全省 80%以上,粮食产量占全省 90%, 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战略基地。2013 年 6 月 13 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 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4 年 5 月 12 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 改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黑龙江省政府会同中央农办、财政部、农业部,结合黑龙江实际情 况,制定《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改革方案》。目前,全省各级人民银 行带领金融机构依据《方案》全面启动了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完善体系机制,全面启动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制定了《黑龙江省金融改革工作任务分解 方案》、《黑龙江省人民银行系统金融改革工作分工方案》,建立了专项统计、日常考核等制度,全面形 成省、市、县三级工作运行机制和考评机制,理顺工作关系,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推动涉农贷款较快增长。全年“两大平原”地区累计发放支农 再贷款 170.3 亿元,同比增长 34%,年末全省“两大平原”地区所辖金融机构发放的涉农贷款余额 2799.3 亿元,当年新增 537.8 亿元,增长 23.8%,高于全省贷款平均增速 6.7 个百分点。 三是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与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 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主体开展“一对一”结对子活动,年末各金融机构对“两 大平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余额 568.2 亿元,增长 36.6%;累计发放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 722.2 亿元,是 2013 年投放量的 3.2 倍。 四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下发《黑龙江省农村土地 经营权抵押贷款暂行办法》、《关于促进全省农机具抵押贷款业务开展的指导意见》。年末“两大平原” 地区创新型农村金融产品(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土地租金收益权质押贷款等)贷款余额达 211.9 亿元,同比增长 47.6%,其中:“两大平原”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 102.6 亿元, 增长 51.9%,成功实现了“两大平原”地区县域全覆盖。 五是强化农村支付服务体系的支持功能,加快实现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年末“两大平原” 11 市和 51 个县实现基础金融服务在行政村 100%覆盖。“两大平原”地区推出“福农通”等新型支付工具, 推广地区使用“福农通”的农产品收购方与农户之间的非现金结算率高达 99.7%。 六是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截至 2014 年末,涉 农金融机构已为“两大平原”地区 251 万农户建立信用档案,其中 197 万农户获得信用评定,累计获 得贷款 1739 亿元。 (二)证券业健康发展,证券改革稳 步推进 2014 年,黑龙江省证券业经营效益有所提 高,上市公司利润增速较快,证券业改革取得新 突破。 1.证券机构经营效益持续向好。年末黑龙江 省法人证券公司仍为 1 家,分公司 7 家,比上年增 加 3 家;证券营业部 136 家,比上年增加 13 家; 法人期货公司仍为 2 家;期货营业部 15 家,比上 年增加 1 家。辖区证券机构开立资金账户 244.8 万户,比上年增加 8.7 万户;实现营业收入 18.9 亿元,同比增长 38.2%;净利润 7.7 亿元,同比 增长 75.9%。辖区期货公司营业收入 932.2 万元, 同比增长 3.1%。 2.上市公司利润大幅增长。2014年,黑龙江 省A股上市公司32家,比上年增加1家。年末辖区 上市公司总市值3181.7亿元,同比增长65.6%;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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