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学校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 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审专家应当从财政部设立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制定的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或最低评标价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评审结果推荐3名中标候 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 (5)确定成交供应商。学校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 定中标供应商。(3)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学校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 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审专家应当从财政部设立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制定的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或最低评标价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评审结果推荐3名中标候 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 (5)确定成交供应商。学校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 定中标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