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及其实施细则 资产管理处 2017年6月19日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及其实施细则 资产管理处 2017年6月19日
、政府采购的概念 二、组织机构 货物、服务采购 四、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 二、组织机构 三、货物、服务采购 四、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政府购的概念 政府采购,是指学校各单位使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资金采 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米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服额标准以上的货 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资金和非财政拨款 资金,具体来源包括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上级补 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包括投 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2采购,是指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 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政府采购,是指学校各单位使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资金采 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 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 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资金和非财政拨款 资金,具体来源包括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上级补 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包括投 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2.采购,是指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 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
3.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由国务院办公厅制定,每两年调整 次。现执行《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 《政采目录》)。 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 产品等。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 5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 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货物、服务。与建设 工程相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 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 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6.服务,是指前款规定的货物、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3. 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由国务院办公厅制定,每两年调整 一次。现执行《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 《政采目录》)。 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 产品等。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 5.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 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货物、服务。与建设 工程相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 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 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6.服务,是指前款规定的货物、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二、组织机构 招标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学校招标采购工作。 (二)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组 织学校各类招标采购工作。 (三)采购需求部门或项目实施部门:采购立项申请、 编制采购需求、采购合同的履行与验收。 (四)财务处:采购预算管理和资金支付。 (五)审计处:对招标采购工作进行审计。 (六)监察处:对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
(一)招标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学校招标采购工作。 (二)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组 织学校各类招标采购工作。 (三)采购需求部门或项目实施部门:采购立项申请、 编制采购需求、采购合同的履行与验收。 (四)财务处:采购预算管理和资金支付。 (五)审计处:对招标采购工作进行审计。 (六)监察处:对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 二、组织机构
货物、服务采购 (一)采购申请与立项 (二)采购实施 (三)变更采购方式 (四)采购合同的签署、履行与验收
(一)采购申请与立项 (二)采购实施 (三)变更采购方式 (四)采购合同的签署、履行与验收 三、货物、服务采购
单价≥1000元的仪器设备;单价2500元的 (一)立项 家具;全部的图书、文物及陈列品。 所有采购项目均需经过审批后方能进入采购程序。 1需立项的事项:采购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货物或预算金额 在1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线下采购的低值易耗品、服务类采购。 不需立项的事项:从采购管理系统线上采购的低值易耗品 或单笔采购成交金额在1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低值易耗品;预算金 额在1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服务类采购。 2立项部门:校内各二级采购需求部门。 3立项方式:以校内正式呈文方式(OA呈文)进行。 4.呈文内容:应包括拟采购内容、预算金额、资金来源、采 购目的/用途、货物/服务技术需求、项目负责人和设备领用人等 信息。如申请单一来源采购,需在立项时一并提出,县体写明 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单价≥1000元的仪器设备;单价≥500元的 (一)立项 家具;全部的图书、文物及陈列品。 所有采购项目均需经过审批后方能进入采购程序。 1.需立项的事项:采购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货物或预算金额 在1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线下采购的低值易耗品、服务类采购。 不需立项的事项:从采购管理系统线上采购的低值易耗品 或单笔采购成交金额在1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低值易耗品;预算金 额在1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服务类采购。 2.立项部门:校内各二级采购需求部门。 3.立项方式:以校内正式呈文方式(OA呈文)进行。 4. 呈文内容:应包括拟采购内容、预算金额、资金来源、采 购目的/用途、货物/服务技术需求、项目负责人和设备领用人等 信息。如申请单一来源采购,需在立项时一并提出,具体写明 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预算金额达到5万元人民币的采购项目,采购 单位需填写《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专家名 单》,作为支撑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 5主送部门:经费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校领导 6时间要求:当年要求完成资金支付的项目最迟应在9月底以前完成立项 申请的审批。 7立项部门应在立项批复后将采购材料移交至资产管理处,包括: (1)已批复的立项报告(呈文处理单、呈文请示); (2)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服务采购申请表(部门/项目负责人签字); (3)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服务技术参数申报表 (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表(如有); 5)减免税进口仪器设备说明(如有); (6)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及论证专家名单(如有)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预算金额达到5万元人民币的采购项目,采购 单位需填写《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专家名 单》,作为支撑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 5.主送部门:经费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校领导。 6.时间要求:当年要求完成资金支付的项目最迟应在9月底以前完成立项 申请的审批。 7.立项部门应在立项批复后将采购材料移交至资产管理处,包括: (1)已批复的立项报告(呈文处理单、呈文请示); (2)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服务采购申请表(部门/项目负责人签字); (3)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服务技术参数申报表; (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表(如有); (5)减免税进口仪器设备说明(如有); (6)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及论证专家名单(如有)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单位 北京中医药大学 货物服务名称 用户单位 预算金额 满足要求供应商家数:家 供应商名称: 满足要求 国别: 供应商 服务内容 近一年市场价格 专家论证 意见 可填一张表,三个专家一起手签 专家签字 签字日期
采购单位 北京中医药大学 货物/服务名称 用户单位 预算金额 满足要求 供应商 满足要求供应商家数: 家 供应商名称: 国别: 服务内容: 近一年市场价格: 专家论证 意见 专家签字 签字日期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可填一张表,三个专家一起手签
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专家名单 项目名称 日期:年月日 序号专家姓名职称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专家签字
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专家名单 序号 专家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专家签字 项目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