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于被保险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 5、权利代位产生的条件、权益范围、方式、要求、适用和对象: 权利代位产生的条件 ◇损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受损的标的,都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者的责任造成的,肇事者依法应对被保险人承担民 事损害赔偿责任。 ◇保险人按合同赔偿后。 ● 权益范围:受其对被保险人赔付的金额为限。 ●目的:避免获得额外收益。 ● 方式:法定方式,可要求被保险人出具权益转让书,但并非必要要件:约定方式。 ·要求:被保险人不能主动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权,否则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 任,若保险人已支付赔偿金的,放弃行为无效。 ● 代位追偿原则的适用: ◇财产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中涉及医疗费用的险种代位追偿的对象: 令我国的规定: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 求赔偿的权利。 6、物上代位的实现形式:委付。 。委付:指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利转 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全数赔偿的行为。 委付成立的要件: ◇保险标的推定全损: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 令 被保险人须就保险标的的全部进行委付: 委付不得附有条件: 女委付须经保险人同意。 7、委付的权益范围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 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 ●足额保险中,保险人在处理标的物所获得的利益如果超过所支付的赔偿金额,超 过的部分归保险人所有。 ●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 标的的部分权利。 ●不足额保险中,保险人在依法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后,通常将该部分权 利作价折给被保险人,并在保险赔偿金中作相应的扣除。 8、重复保险分雄原则 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各保险人应采取适当的分推方法分配赔偿 责任,使被保险人既能得到充分的补偿,又不会超过其实际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重复 保险的条件为: ●同一保险标的及同一可保利益 ·同一保险期间 ● 同一保险危险 ●与数个保险人订立数个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 9、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z 有利于被保险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 5、权利代位产生的条件、权益范围、方式、要求、适用和对象: z 权利代位产生的条件 损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受损的标的,都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者的责任造成的,肇事者依法应对被保险人承担民 事损害赔偿责任。 保险人按合同赔偿后。 z 权益范围:受其对被保险人赔付的金额为限。 z 目的:避免获得额外收益。 z 方式:法定方式,可要求被保险人出具权益转让书,但并非必要要件;约定方式。 z 要求:被保险人不能主动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权,否则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 任,若保险人已支付赔偿金的,放弃行为无效。 z 代位追偿原则的适用: 财产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中涉及医疗费用的险种代位追偿的对象: 我国的规定: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 求赔偿的权利。 6、物上代位的实现形式:委付。 z 委付:指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利转 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全数赔偿的行为。 z 委付成立的要件: 保险标的推定全损;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 被保险人须就保险标的的全部进行委付; 委付不得附有条件; 委付须经保险人同意。 7、委付的权益范围 z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 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 z 足额保险中,保险人在处理标的物所获得的利益如果超过所支付的赔偿金额,超 过的部分归保险人所有。 z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 标的的部分权利。 z 不足额保险中,保险人在依法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后,通常将该部分权 利作价折给被保险人,并在保险赔偿金中作相应的扣除。 8、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各保险人应采取适当的分摊方法分配赔偿 责任,使被保险人既能得到充分的补偿,又不会超过其实际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重复 保险的条件为: z 同一保险标的及同一可保利益 z 同一保险期间 z 同一保险危险 z 与数个保险人订立数个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 9、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