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又改为院(行政院)辖市和省辖市两 种。院辖市为首都和人口在百万以上或有其 它特殊情形者;省辖市要求为省政府所在地 和人口在30万以上或人口在20万以上工商业 较为发达者,1943年后又增加了人口在10万 以上,但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地位重 要者。 这样,到1947年我国共有城市69个,其中院 辖市12个❖ 1930年又改为院(行政院)辖市和省辖市两 种。院辖市为首都和人口在百万以上或有其 它特殊情形者;省辖市要求为省政府所在地 和人口在30万以上或人口在20万以上工商业 较为发达者,1943年后又增加了人口在10万 以上,但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地位重 要者。 ❖ 这样,到1947年我国共有城市69个,其中院 辖市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