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公历月届满后的次日解锁因本次交易取得股份数量的60%(扣减补偿部分,若有)。 若前海匠台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则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于本次发 行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且其履行完毕2021年度业绩补偿义务以及减值测试补偿 义务之日(若无需补偿,则为确定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以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公告之日)所在公历月届满后的次日一次性解锁(扣 减补偿部分,若有)。 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在前述限售期内及解锁前不得设定质 押等权利负担。 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由于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 情形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也应遵守上述锁定及解锁安排, 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 的锁定期作出不同规定或要求的,交易对方应当遵守。 (九)现金对价的支付方式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所约定现金对价支付的先决条件全部 成就后,公司应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被取消或不成功,则公司应于该等事实发生后的1个月内向 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十)过渡期损益安排 过渡期为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不含该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含当日)期 间。标的公司于过渡期间产生的盈利及增加的净资产由公司及交易对方按本次交 易完成后的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分享;标的公司于过渡期间产生的亏损及减 少的净资产由交易对方承担,并以现金方式补偿给标的公司。 标的公司于过渡期内产生的损益金额以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审计机构进行交割审计并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认定的数据为准,交易对方 应当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偿金额(若有)支付给标的公司。 交易对方应连带承担补偿责任 chin乡 www.cninfocom.cn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公历月届满后的次日解锁因本次交易取得股份数量的 60%(扣减补偿部分,若有)。 若前海匠台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则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于本次发 行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且其履行完毕2021年度业绩补偿义务以及减值测试补偿 义务之日(若无需补偿,则为确定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以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公告之日)所在公历月届满后的次日一次性解锁(扣 减补偿部分,若有)。 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在前述限售期内及解锁前不得设定质 押等权利负担。 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由于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 情形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也应遵守上述锁定及解锁安排。 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 的锁定期作出不同规定或要求的,交易对方应当遵守。 (九)现金对价的支付方式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所约定现金对价支付的先决条件全部 成就后,公司应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 1 个月内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被取消或不成功,则公司应于该等事实发生后的 1 个月内向 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十)过渡期损益安排 过渡期为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不含该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含当日)期 间。标的公司于过渡期间产生的盈利及增加的净资产由公司及交易对方按本次交 易完成后的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分享;标的公司于过渡期间产生的亏损及减 少的净资产由交易对方承担,并以现金方式补偿给标的公司。 标的公司于过渡期内产生的损益金额以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审计机构进行交割审计并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认定的数据为准,交易对方 应当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补偿金额(若有)支付给标的公司。 交易对方应连带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