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最高法院的成员包括九名大法官,其中有一名首席大法官。 他们均由总统提名,再征求参议院的“意见与共识”(advice and consent)。参议院的这一批准程序,从详尽的调查,到漫长的司法委员 会听证,最后是全体参议员投票。整个流程,简直是场折磨,尤以近二 十年为甚:电视新闻报道铺天盖地,有雄厚资金撑腰的游说人土则在 主流媒体上大打口水仗。 总统一般会提名那些与自已的政治立场和司法哲学相同的大法 官人选,然而,联邦最高法院的历史上,一再发生这样的故事:外界普 遍猜测某位大法官将作出某种判决,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这样的终 身职位,大权在握,可改写公民基本权利,左右国家政策,且不必听命 于任何权势,难怪大法官不会固守某种政见。 例如,艾森豪威尔总统认定沃伦(Warren)是个保守主义者,因而 提名其出任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后来的事实表明,沃伦是联邦 最高法院历史上立场最倾向于自由主义和激进主义的首席大法官之 一,艾森豪威尔唯有悔称这次任命为“我一生中所犯的最愚蠢的错 误”。当1990年苏特(Souter)被提名出任大法官时,全国妇女组织 (the National Organization Women,NOW)认为他将推翻“罗伊v.韦德” 一案的判决,于是广为散发小传单,上面写着“阻止苏特尔,否则女同 胞们末日来临”。但是苏特出任大法官之后,却帮助维护了“罗伊v. 韦德”一案原先的判决。 10 34座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