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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联邦最高法院有权选择它所要受理的案件。在案件经 由州法院或低级别的联邦法院判决后,当事人有权向联邦最高法院申 请一个调案复审令(writ of certiorari)。这是个专业术语,指的是联邦 最高法院同意受理上诉案件后发出的令状。 联邦最高法院一年要处理大约7000个上诉申请。面对这么多申 请,大法官们主要考虑那些在宪法上有重要意义的案子,以及其他有 全国性影响的案件。依照这样的标准,将剔除掉大部分上诉申请。然 后,每逢周三和周五,大法官们齐聚一间禁止外人入内的密室,开会讨 论经过筛选之后剩下来的上诉申请。会议前,大法官们已经对这些申 请了然于胸。讨论的时候,先由首席大法官概述这些案件,随后,按照 资历深浅,每个人依次发言。资历最浅的大法官负责与门外的人联 系:当需要参考资料或者其他物品的时候,他就亲自到门外通知工作 人员,拿到这些东西后再回屋,其他任何人都不允许进入会议室。 至少要有四名大法官投票同意,申请才能“获批”(rant cert)。 如果申请未获批准,则下级法院的判决将维持不变。在上世纪80年 代,联邦最高法院每年从数千个申请中选择受理大约150个案件。到 伦奎斯特(Rehnquist)担任首席大法官时,这一数字下降到大约80 个。刚上任不久的首席大法官罗伯茨(Roberts)已表示要增加受理案 件的数目。 联邦最高法院的开庭期,始于十月份的首个周一。此前律师要代 34座里程碑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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