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当事人提交详尽的案情摘要以供大法官们仔细研究。庭审过程对 公众开放,律师要在大法官们面前进行口头辩论。大法官经常会打断 律师的发言,抛出一些颇具难度而又有针对性的问题。大法官的提 问,有时是为了探求问题真相,有时则是为了批驳异见,同时巩固自身 立场以期获得其他大法官的支持。 口头辩论之后,大法官们将专门开会讨论,并投票决定案件该如 何判决。如果首席大法官站在多数意见一边,他将负责写出多数判决 意见,或指定另一位大法官来写;如果首席大法官不同意多数意见,那 么将由多数一方中资历最深的大法官来承担这个任务。其他每个大 法官都可以写出同意或反对的判决意见。然后,大法官们传阅这些判 决意见,尽可能达成共识。在他们交换意见的过程中,争论是不可避 免的,各自的判决意见也会有所修正。 最后,每一位大法官自行决定是否支持多数判决意见。投票支持 多数判决意见的大法官也可以写出自己的附和意见,以说明自己的观 点。反对多数判决意见的大法官可以写出反对意见,说明他们的判决 依据和理由。大部分案件的判决争议不大,但也有大约20%的案件 是以5比4的微弱多数作出判决的。还有些疑难案件,争议太大,产 生了多个判决意见,而无一能获得多数大法官的支持。 12 34座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