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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形容词不能带宾语。“端正、纯洁、坚定、健全、壮大、活跃、严格、丰富”等是形容词又是 动词,“端正态度”是使态度端正的意思,“丰富文娱生活”是使文娱生活丰富的意思。这里的 “端正、丰富”是动词。“直着身子”、“红着”、“花了眼”中的“直”、“红”、“花”表 示事物存在某种状态,也应看作动词。 (四)数词 数词是表示数目和次序的词。表示数目多少的叫基数词。如“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九、十、百、千、万、亿、零”。表示次序先后的叫序数词。如“第一、第二、第三”等等。此 外还有倍数、分数、概数。 倍数是由数词加量词“倍”构成,如“一倍、五倍、十倍”。分数常用固定词组表示。格式是“几 分之几”。概数的表示法有两种:第一,在基数后面分别加上多、把、来、上下、左右”等,如 千左右”:第二,相邻的两个基数连用,如“三四 “五六百(个)”。此外,“三两(个)”。“三五(个)”等两个基数连用的习惯用语也表示 概数 数词的语法特点 1.数词经常出现在量词前边,例如“一个”、“五本”、“两次”等等。在现代汉语中,数词 般不直接同名词组合,文言格式或习惯用法中,数词才直接修饰名词。例如“一针一线 草 木”“千山万水”“三心两意”等。 2.倍数只能用于数目的增加,不能用于数目的减少。分数既可用于数目的增加,也可用于数目的 减少。表达数目的增减必须拿原来的数目做基数,不能拿增减后的数目做基数。数量增减有一套 习惯用语。 1.第一、表示数量增加的: 增加(了)、增长(了)、上升(了)、提高(了)一一不包括底数,只指净增数。例如从十增 加到五十,可以说“增加了四倍”,不能说“增加了五倍” 增加到(为):增长到(为)、上升到(为)一一包括底数,指增加后的总数。例如从十增加到 五十,可以说“增加到五倍”,不能说“增加到四倍” 2.第二、表示数量减少的 减少(了)、降低(了)、下降(了)——指差额。例如从十减少到一,应该说“减少了十分之 九”,不能说“减少了九倍” 减少到(为)、降低到(为)、下降到(为)一一指减少后的余数。例如从十减到一,以分数计 算,应说“减少到十分之一” (五)量词 量词是表示计算单位的词。可分两类: 1.名量词表示人和事物的单位 (1)有专用的,如: 度量衡等单位:尺、丈、升、斗、两、斤、磅、吨、分、亩、顷、刻、元、角、米 个体单位:个、位、件、本、间、把、条、根、棵、张、匹、块、片、 只、架、枝、艘、辆、幅、座、句、段、篇、章、首 集体单位:双、对、副、堆、批、群、帮,班、套、串、打(d6)、伙 不定单位:些、点班级 姓名 考号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密 封 线 内 不 要 答 题 _ 3 3.形容词不能带宾语。“端正、纯洁、坚定、健全、壮大、活跃、严格、丰富”等是形容词又是 动词,“端正态度”是使态度端正的意思,“丰富文娱生活”是使文娱生活丰富的意思。这里的 “端正、丰富”是动词。“直着身子”、“红着”、“花了眼”中的“直”、“红”、“花”表 示事物存在某种状态,也应看作动词。 (四)数词 数词是表示数目和次序的词。表示数目多少的叫基数词。如“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九、十、百、千、万、亿、零”。表示次序先后的叫序数词。如“第一、第二、第三”等等。此 外还有倍数、分数、概数。 倍数是由数词加量词“倍”构成,如“一倍、五倍、十倍”。分数常用固定词组表示。格式是“几 分之几”。概数的表示法有两种;第一,在基数后面分别加上多、把、来、上下、左右”等,如 “一百多”、“一千左右”;第二,相邻的两个基数连用,如“三四(个)”、“十七八(个)”、 “五六百(个)”。此外,“三两(个)”。“三五(个)”等两个基数连用的习惯用语也表示 概数。 数词的语法特点: 1.数词经常出现在量词前边,例如“一个”、“五本”、“两次”等等。在现代汉语中,数词一 般不直接同名词组合,文言格式或习惯用法中,数词才直接修饰名词。例如“一针一线”“一草 一木”“千山万水”“三心两意”等。 2.倍数只能用于数目的增加,不能用于数目的减少。分数既可用于数目的增加,也可用于数目的 减少。表达数目的增减必须拿原来的数目做基数,不能拿增减后的数目做基数。数量增减有一套 习惯用语。 1. 第一、表示数量增加的: 增加(了)、增长(了)、上升(了)、提高(了)——不包括底数,只指净增数。例如从十增 加到五十,可以说“增加了四倍”,不能说“增加了五倍”。 增加到(为);增长到(为)、上升到(为)——包括底数,指增加后的总数。例如从十增加到 五十,可以说“增加到五倍”,不能说“增加到四倍”。 2. 第二、表示数量减少的: 减少(了)、降低(了)、下降(了)——指差额。例如从十减少到一,应该说“减少了十分之 九”,不能说“减少了九倍”. 减少到(为)、降低到(为)、下降到(为)——指减少后的余数。例如从十减到一,以分数计 算,应说“减少到十分之一”。 (五)量词 量词是表示计算单位的词。可分两类: 1.名量词表示人和事物的单位。 (1)有专用的,如: 度量衡等单位:尺、丈、升、斗、两、斤、磅、吨、分、亩、顷、刻、元、角、米 个体单位:个、位、件、本、间、把、条、根、棵、张、匹、块、片、 只、架、枝、艘、辆、幅、座、句、段、篇、章、首 集体单位:双、对、副、堆、批、群、帮,班、套、串、打(dá)、伙 不定单位: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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