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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文件有申请函、申请人资格审査文件、申请书、申请单位承诺函 申请单位自筹资金保证书、联合申请合作协议及申请单位营业 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构成。 5.申请文件的截至日期:2006年11月6日下午17:00;只接 收在申请截止日期前由申请单位寄达或送达的申请文件。项目联合 办公室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寄达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科技司科研开发处 邮编:100835 联系人:柴文忠、张忠伦 联系电话:010-58933571,58934022 传真:010-58934530 、课题管理 1.由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和建设剖科学技术司成立既有建筑 综合改造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联合办公室,成员由科技部和建 设部有关司处负责人组成,联合办公室设在建设言科学技术司。由 上述2个部门推荐的多学科、多领域的专家组成课题评审专家组 根据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申报、 统一评审、优势优先的原则,通过评审择优选择并落实优势承担单 位。 2.经专家评审、择优选定课题承担单位,按项目管理要求与科 技部、建设部签订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任务书。5 请文件有申请函、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申请书、申请单位承诺函、 申请单位自筹资金保证书、联合申请合作协议及申请单位营业 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构成。 5. 申请文件的截至日期:2006 年 11 月 6 日下午 17:00;只接 收在申请截止日期前由申请单位寄达或送达的申请文件。项目联合 办公室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寄达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 9 号建设部科技司科研开发处 邮编:100835 联系人:柴文忠、张忠伦 联系电话:010-58933571,58934022 传真:010-58934530 三、课题管理 1. 由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和建设部科学技术司成立既有建筑 综合改造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联合办公室,成员由科技部和建 设部有关司处负责人组成,联合办公室设在建设部科学技术司。由 上述 2 个部门推荐的多学科、多领域的专家组成课题评审专家组, 根据“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申报、 统一评审、优势优先”的原则,通过评审择优选择并落实优势承担单 位。 2. 经专家评审、择优选定课题承担单位,按项目管理要求与科 技部、建设部签订“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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