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共计售价(大写) 3.乙方在合同签定时交纳定金叁百元整 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付清购房款,甲方给予%优惠,乙方实付 价款(大写) 5.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首期付款占应付款%,计(大 写) 元。余额计(大写) 元,分 年付清,月利率 ‰,余额款本息共计(大 写) 每月月底前交付(大写) 元,最后在 年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首期购房款 6.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购房款作违约金由甲方收取,从未交款当月 起向甲方缴付按公房租金标准计价的临时使用费,补交住宅建设债券。预付维修费 按已支出的维修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方购房款未付清前调离本市、出国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继承人付款。 如乙方去世又无继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区、县房管局根据《继承法》向法院申请按 绝产接管,未付清的购房款由接管单位补交。元,共计售价(大写) 元。 3.乙方在合同签定时交纳定金叁百元整。 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付清购房款,甲方给予 %优惠,乙方实付 价款(大写) 元。 5.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首期付款占应付款 %,计(大 写) 元。余额计(大写) 元,分 年付清,月利率 ‰,余额款本息共计(大 写) ,每月月底前交付(大写) 元,最后在 年 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首期购房款。 6.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购房款作违约金由甲方收取,从未交款当月 起向甲方缴付按公房租金标准计价的临时使用费,补交住宅建设债券。预付维修费 按已支出的维修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7.乙方购房款未付清前调离本市、出国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继承人付款。 如乙方去世又无继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区、县房管局根据《继承法》向法院申请按 绝产接管,未付清的购房款由接管单位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