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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的提供法律服务的具有保证性和预防性的中介性证明机构 其性质:①是执行国家公证职能的事业法人组织。公证机构是在独立地履行法律所赋予公 证证明职能,而且仅仅是履行证明职能,而是独立的事业法人组织。②公证机构自主开展 公证业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公证机构是公证员的载体,自主开展公证业务,任何机关、 个人都不得非法干涉公证处的正常业务活动,其法律后果也要由其独立承担。③非营利性、 公益性是公证机构的基本特征。公证机构收取的费用是维持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并不 具备营利性,同时,公证机构的业务活动还是公益性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的对象具备的 条件:①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且该事实的内容与证明的内容是一致的。②公证证明 的法律行为或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 7公证处的人员组成:根据《公证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公证处设公证员、助理公 证员。根据需要,设主任、副主任。主任、副主任由公证员担任。主任、副主任领导公证 处的工作,必须执行公证员职务。因此,公证处由公证员、助理公证员组成,此外还有办 公室秘书、财会人员、文书档案管理人员等。取得公证员资格的一般条件:①政治品德条 件: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享有公民正当权利条件;③国籍条件;④年龄条件:⑤业务 条件 8公证员协会:是依法登记成立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公证行业自律性的群众组织 中国公证员协会在1990年3月第一次全国公证员代表大会上宣告成立。性质:公证机构 方面是法律服务机构,它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中介机构,另一方面它又是行使国家 证明权的机构,这种双重性决定了其受双重管理的特性。一方面它受所属司法行政机关的 领导与管理,另一方面它又受自身行业协会的管理。中国公证员协会受司法部管理。宗旨: 团结全国公证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执行国家公证工作的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公证 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保障公民、组 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9公证活动的基本原则:①客观真实原则:②合法原则;③公证机构独立办理公证事 务的原则:④自愿公证与法定公证相结合的原则;⑤不得随意拒绝公证的原则:⑥公证员 亲自办理公证事务的原则:⑦回避原则;⑧保密原则;⑨便民原则;⑩使用本国和本民族 语言文字的原则。 客观真实原则:根据我国有关公证法律的规定:公证员必须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和行使 权利、履行义务的能力;审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实和文书以及有关文件是否真实、合法 为了确保本原则的贯彻执行,应保证下述几方面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可信性:①审查当事 人申请办理公证的愿望是否确系本人真实意志的表示;②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必须如实地 向公证机构陈述需要证明公证的事实、根据和理由,以及证明的具体要求和证明后要达到 的目的:③公证员办理公证时,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④公证人员必须客观、全面地 收集证据 合法原则:是指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的内容、形式和程序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规 定。坚持合法原则应:①审查申请公证的当事人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②审查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合法:③审查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合情合理 自愿公证与法定公证相结合原则:自愿公证必须与依法公证紧密结合起来。凡是法律 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都必须遵照当事人自愿申请办理公证的原则,公证机构不得以职权 强制当事人办理公证事项。对于法律明确规定必须办理公证的事项,公证机构和有关机关 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意识,以便使他们严格依照法律规定, 主动自觉地申请办理公证 22 6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的提供法律服务的具有保证性和预防性的中介性证明机构。 其性质:①是执行国家公证职能的事业法人组织。公证机构是在独立地履行法律所赋予公 证证明职能,而且仅仅是履行证明职能,而是独立的事业法人组织。②公证机构自主开展 公证业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公证机构是公证员的载体,自主开展公证业务,任何机关、 个人都不得非法干涉公证处的正常业务活动,其法律后果也要由其独立承担。③非营利性、 公益性是公证机构的基本特征。公证机构收取的费用是维持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并不 具备营利性,同时,公证机构的业务活动还是公益性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的对象具备的 条件:①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且该事实的内容与证明的内容是一致的。②公证证明 的法律行为或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 7 公证处的人员组成:根据《公证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公证处设公证员、助理公 证员。根据需要,设主任、副主任。主任、副主任由公证员担任。主任、副主任领导公证 处的工作,必须执行公证员职务。因此,公证处由公证员、助理公证员组成,此外还有办 公室秘书、财会人员、文书档案管理人员等。取得公证员资格的一般条件:①政治品德条 件;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享有公民正当权利条件;③国籍条件;④年龄条件;⑤业务 条件。 8 公证员协会:是依法登记成立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公证行业自律性的群众组织。 中国公证员协会在 1990 年 3 月第一次全国公证员代表大会上宣告成立。性质:公证机构 一方面是法律服务机构,它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中介机构,另一方面它又是行使国家 证明权的机构,这种双重性决定了其受双重管理的特性。一方面它受所属司法行政机关的 领导与管理,另一方面它又受自身行业协会的管理。中国公证员协会受司法部管理。宗旨: 团结全国公证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执行国家公证工作的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公证 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保障公民、组 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9 公证活动的基本原则:①客观真实原则;②合法原则;③公证机构独立办理公证事 务的原则;④自愿公证与法定公证相结合的原则;⑤不得随意拒绝公证的原则;⑥公证员 亲自办理公证事务的原则;⑦回避原则;⑧保密原则;⑨便民原则;⑩使用本国和本民族 语言文字的原则。 客观真实原则:根据我国有关公证法律的规定:公证员必须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和行使 权利、履行义务的能力;审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实和文书以及有关文件是否真实、合法。 为了确保本原则的贯彻执行,应保证下述几方面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可信性:①审查当事 人申请办理公证的愿望是否确系本人真实意志的表示;②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必须如实地 向公证机构陈述需要证明公证的事实、根据和理由,以及证明的具体要求和证明后要达到 的目的;③公证员办理公证时,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④公证人员必须客观、全面地 收集证据。 合法原则:是指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的内容、形式和程序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规 定。坚持合法原则应:①审查申请公证的当事人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②审查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合法;③审查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合情合理。 自愿公证与法定公证相结合原则:自愿公证必须与依法公证紧密结合起来。凡是法律 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都必须遵照当事人自愿申请办理公证的原则,公证机构不得以职权 强制当事人办理公证事项。对于法律明确规定必须办理公证的事项,公证机构和有关机关 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意识,以便使他们严格依照法律规定, 主动自觉地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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